[檢舉] Bignana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02(已更新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1-01-14 18:18:08
※ [本文轉錄自 BoardCourt 看板 #1V_7SxWl ]
作者: rtyujlk (BCSYSOP各30篇R神) 看板: BoardCourt
標題: [檢舉] Bignana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時間: Tue Jan 12 00:05:13 2021
證10中
Bignana公告rtyujlk失去參選政黑板主資格
此事從未聽聞,可謂PTT之恥!
小組長已未民選,乃小圈圈且無任期制了;
還伸手板主,成何體統!
傳出去爆料蘋果還得了?
依目前SYSOP組長權力義務規範一文證09
共十種權力當中並沒有賦予小組長得以公告板友不得參選板主一職的權力,因此rtyujlk
認定Bignana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rtyujlk建議予以適當處份,並恢復我rtyujlk參選資格,若過參選時效直接升格我為政黑
板第四位板板主。
部份證據截圖先附在下方,rtyujlk絕對據理力爭到底,求站方給一個合情合理合規信服
大眾的解釋。
且上任後仍保持我原有的政見,如圖所示。
https://i.imgur.com/pYHXxsD.jpg
https://i.imgur.com/lEqB3ZV.jpg
SYSOP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作者: okcool(原文連結)
15年
#1348X47Q (SYSOP)
https://moptt.tw/p/SYSOP.M.1125156932.A.1DA
Mo PTT
SYSOP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作者: okcool(原文連結)
15年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本權力義務規範制定於1998.08.07
於2005.08.27群組長會議通過第一次修正
批踢踢根據分層負責的原則,於各區域設立小組長,作為第一層管理看板之管理,
協助群組長以及站長處理站務,因此制定本規範作為組長相關處理之準則。
一、責任
(1)小組長負責所屬小組看板之開板審核、板主管理等處理事項。使用者對板務有
所問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2)小組長作為使用者與群組長、站長間之橋樑,當有小組長無法解決之問題時
,可代為報請群組長群解決
二、權力
(1)開板權:
組長有權決定小組中某一類看板的連署門檻及資格限制,並且有權審定所屬板
的連署是否達開板標準,而決定是否開板。未特別規定者,以群組上連署規定
為之;若群組未規定者,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2)組規制定權:
組長有制定該小組的組規制定權,但仍須符合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之規定
,與上層規範牴觸者無效,除另訂之規範不在此限。
(3)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4)板主任免權:
組長有決定該小組內板主之任命與免職權,然需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給予任
命或免職之。
(5)板務緊急處理權;
組長有對該小組內看板緊急處理權,當遇到有緊急狀況時,組長有權介入該看板
之運作,然不得以常態方式存在之。
(6)建議廢板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績效不彰或不法之看板,建議刪除之權力,提供群組長或是
站長考慮刪除之。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8)看板爭議協調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互相之爭議,進行協調之權力。
(9)組務代表權:
組長有權代表該小組內看板之意見,參與站上群組之會議或是相關之會議。
(10)組規解釋權
組長有權針對該小組組規進行解釋之工作。
三、義務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2)小組長應時時注意公告板、SYSOP、組長板、板主板及所屬小組之組務板等之
義務,以服務小組為目的。
(3)小組長有協調小組內爭議之義務。
(4)小組長有協助站務、群組政策與活動之義務。
(5)小組長有帶領小組發展之義務。
本規範經過群組長與站長會議通過後公佈實施,公佈後立即生效。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本權力義務規範制定於1998.08.07 於2005.08.27群組長會議通過第一
次修正 批踢踢根據分層負責的原則,於各區域設立小組長,作為第一層管理看板之管理
, 協助群組長以及站長處理站務,因此制定本規範作為組長相關處理之準則。 一、責任
(1)小組長負責所屬小組看板之開板審核、板主管理等處理事項。使用者對板務有 所問
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2)小組長作為使用者與群組長、站長間之橋樑,
當有小組長無法解決之問題時 ,可代為報請群組長群解決 二、權力 (1)開板權: 組長
有權決定小組中某一類看板的連署門檻及資格限制,並且有權審定所屬板 的連署是否達
開板標準,而決定是否開板。未特別規定者,以群組上連署規定 為之;若群組未規定者
,以站上一般連署規定為之。 (2)組規制定權: 組長有制定該小組的組規制定權,但仍
須符合本國法律、站規、群組規範之規定 ,與上層規範牴觸者無效,除另訂之規範不在
此限。 (3)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
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4)板主任免權
: 組長有決定該小組內板主之任命與免職權,然需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給予任 命或
免職之。 (5)板務緊急處理權; 組長有對該小組內看板緊急處理權,當遇到有緊急狀況
時,組長有權介入該看板 之運作,然不得以常態方式存在之。 (6)建議廢板權: 組長有
權對該小組內績效不彰或不法之看板,建議刪除之權力,提供群組長或是 站長考慮刪除
之。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
提出警告。 (8)看板爭議協調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互相之爭議,進行協調之權
力。 (9)組務代表權: 組長有權代表該小組內看板之意見,參與站上群組之會議或是相
關之會議。 (10)組規解釋權 組長有權針對該小組組規進行解釋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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