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5] 申訴不服lianpig5566之判決

作者: simonjen (狂)   2021-03-26 10:42:24
※ [本文轉錄自 simonjen 信箱]
作者: 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
標題: Re: 小組長您好
時間: Wed Mar 24 12:05:59 2021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根據我所查到的資訊這是板主規定:
: 二、權限: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 之處分。
: b. 水桶處份權:
: 板主得以依照程度將不當文章發表者列入水桶名單,暫停其在該板發表之權
: 限,惡行重大者,得以提報站務依法處理。
: 這是小主長權限規定
: (7)看板監督權:
: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 這兩項都屬於處罰權,所以只要認定有違規部分可不經板或是組務規定直接
: 處罰的意思嗎?
: 如果是的話請明示。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引述《lianpig5566 (家庭教師殺手里包恩)》之銘言:
: : (7)不限於組規阿
我的認定是這樣沒錯,且我也引用板警局的規定給你,並非無據。
當然我也會參考其他案例,若有疑慮就會撤銷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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