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rsonlolit 代表
申訴之小組長:nicetree
申訴事由:
1.
11/19 nicetree □ [宣判] zxcvbbb 申訴 arsonlolita 案
#1Xbt7Lu8 (L_TalkandCha)
我是原判板主,不服裁定。
● 2 s 411/17 zxcvbbb □ [申訴] 八卦版版主arsonlolita不當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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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XbIGGBC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八卦版版主arson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637164048.A.2C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 Ptt幣 │
└─────────────────────────────────────┘
推 ffooxx: 認為此判決並無不妥140.118.118.8 11/26 14:25
推 ubcs: 認同此判決,若是本人判亦會判罰違規114.43.191.207 11/26 17:15
推 q347: 認同原判決無不妥 應該給予水桶121.254.66.76 11/28 08:45
→ q347: 我是原判之一 也沒知會我 121.254.66.76 11/28 08:46
全數板主亦不服判決。
2.
本人溝通信已清楚說明,並以棒球板為例溝通,
任一使用者到該板不應發XX(板)崩潰,有誰在生77這類言論,實為挑釁行為。
該實習生似乎閱讀能力有問題,冒一個從頭到尾都沒提過的象版大書特書,
不知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