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L_TalkandCha板QQKKQKQK判決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23-01-01 21:05:25
本案若以特殊事由辦理,皆已罹於追訴期;
若以 #1Ck8NgEt (About_Life) 之層級,
文章管理權屬小組長層級,已給予一次向上申訴之機會。

惟小組檢視案件認為,其針對文章中有政治人物之簽名檔問題,
可請現任小組長招集討論,是否仍遵守 前小組長(QQKKQKQK)之判決;
或以相關案件做出其他裁示之形式亦無不可,
這部分尊重小組長帶領轄下看板發展之權責。

L_TalkandCha前小組長(steve1121)於 #1VTTRNpV (L_TalkandCha) 判決一文中提到,
其文章及標題涉及政治性,駁回其申訴,但顯然本案與申訴人提出的個案並無法套用。

群組見解為,若標題及文章不涉及政治,簽名檔僅貼上政治人物圖片,
必要時以「泛政治」予以刪除。
但相關案件仍應視個案情況而定,依 #1Zi6h7vz (Gossiping) 第十二條,
簽名檔亦視為文章的一部分,若藉由簽名檔來「政治問卦」,
這也有賴第一線板主群有相關案件出現時,彼此協調、溝通後進行後續處置。
本文轉錄予Gossiping板主群、以及小組長。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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