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_RelaxEnjoy 看板 #1cc1kMXQ ]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看板: L_RelaxEnjoy
標題: [申訴] 不服 Cat 板主 arihanta 判決
時間: Thu Jul 18 03:29:19 2024
看板名稱:
1. 板友被判決處罰的公告(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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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cYmMnhB (cat) [ptt.cc] [公告] 水桶公告與收費認養文說明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720386993.A.AC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18 Ptt幣 │
└─────────────────────────────────────┘
2. 與板主溝通證據(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如下篇佐附
3. 板友被判決處罰之本文(需轉載至本板當證據)
#1cW0Vss- (cat)
#1cWd-XPD (cat)
4. 板友認為不該被這樣處罰的說明 認為板主處理不當的說明
a.
兩篇文章之發言分別為:
噓 WaLaGiGi: 遇到覺得不恰當、不合理的收費,請謹慎考慮07/01 08:43
噓 WaLaGiGi: 認養人如遇自覺不當、不該、不合理的收費,請謹慎考慮07/01 18:19
旨為針對欲認養人之提醒
避免其可能因自身感覺產生認養糾紛
屬善意提醒
且是用認養人"自覺"之出發點
並無針對、批評、詆毀發文者之涵義
b.
根據
#1bF-T6tA (cat) [ptt.cc] [公告] Cat貓板板規與發文須知(2024.06.25)
A-2-3部分
僅有針對收費上限進行定義
無相關條文去限制板友不能提到金錢
而根據arihanta之理由:
認養文板規:d.對認養文裡的條件在版面上無端批評或質疑,將會視為鬧板、引戰處裡。
本人發言也未針對發文者進行"批評"、"質疑"
板規甚至站規也無規範言之有物之噓文為違規
故無相關罰責
如板主自覺須有所規範
於程序上
應先進行對於自認有問題之發言先進行警告
並同步修改相關板規
以期對後續發言有處置之依據
而非直接進行不當水桶後
再於公告中另找藉口或自行另設罰則
這很明顯是為桶而桶
c.
根據
*[1m#1bF-T6tA *[m(cat) [ptt.cc] [公告] Cat貓板板規與發文須知(2024.06.25)
B-2-7部分
*挑釁:故意激怒或刺激/引誘他人、引發衝突、使對方採取行動的發言。
*引戰:故意誘使其他人或群體進行激烈爭論或衝突的行為,
板務認定以挑起使用者情緒、製造看板衝突為目的的發言
PTT公開討論之版面
允許並保障不同立場人士提供理性討論
如遇甲方有"詆毀"、"侮辱"、"謾罵"...等之違法或類似負面之言論
而使乙方或其他人產生紛爭與情緒化反應
那自屬於挑釁、引戰無誤;
但如甲方僅理性表達不同立場之意見與言論
而乙方或其他與乙方同立場者
僅因甲方留言不順己心不合己意
便心存不滿
並放棄理性溝通與產生對甲方之後續惡意反應
這是乙方的網路禮儀與修養有問題
不應視一開始理性留言之甲方為挑釁、引戰
綜合以上幾點
不針對arihanta本人的人格素養、個人價值、教育程度進行討論與批評
但顯然他這次"針對本人的水桶判決"
不只迄今板規尚無切確罰則
也缺乏基本的智識水準、法治精神與人文素養
故本人不服此判決
並希望組務撤銷此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