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ubcs (覺★青年冒險蓋)
2024-12-22 13:08:48※ [本文轉錄自 ubcs 信箱]
作者: ubcs (覺★青年超冒險蓋)
標題: 不服#1d9til4I (L_TalkandCha) 案件判決
時間: Sun Dec 22 08:08:00 2024
※ 引述《TonyQ (得理饒人)》之銘言:
: @ 原申訴文
: ●19664 111/03 ubcs □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lwt501cx判決
: ┌─────────────────────────────────────┐
: │ 文章代碼(AID): #1d9til4I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0640687.A.112.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96 Ptt幣 │
: └─────────────────────────────────────┘
: @ 相關板規
: (本案因發生時間早於最新公布之組規,
: 故內容規範引用當時組規 #1ZXlrNC5 (L_TalkandCha) ,合先敘明)
: 小組規第 4 條
: 對於板主行使的權力(看板文章管理權、制定板規權、看板隱板權)有異議者、板
: 主需迴避之申訴案、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得於本組提出申訴,申訴需檢附以
: 下文件:
: 一、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 二、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如未補正,小組方將暫緩受理至補正為止。
: 八卦板板規
: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
: 歷任、現任: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官、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
: (包含歷任國大代表、省議員)
: 現任:監察委員、考試委員、黨職人員、鄉鎮市區民代表、
: 鄉鎮市長、經選舉之區長。
: 競選:競選中之候選人。(村里長需注意是否為競選中之候選人。)
: 黨內初選之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候選人。
: 於中選會登記連署之參選人。
: 上述候選或參選之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
: 初選和連署失敗為退場點,但需注意是否有歷任、現任相關職務。
: 落日條款:歷任國大、立委、省議員、縣市議員,於身故後可問泛政治除外
: 之八卦。
: ‧ 議題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政府職務、政黨政治、各級民代職務。
: (政府職務不含村里長,但村里長問卦需注意是否涉及政黨政治和其他違規。)
: ‧ 不論任何分類的回文,皆受政治問卦之規範。
: ‧ 無八卦之泛政治文章,板主得刪除之。
: ‧ 文章內容涉政治問卦輕微,板主可依情節考量,刪除文章或刪文併水桶警告七天。
: ‧ 禁止他板轉錄無八卦之政治文章(包含政治FB文章、政黑板文章),
: 違者水桶三個月。
: ‧ 如有政治相關八卦請直接爆卦,不允許任何形式之政治問卦,政問無論是否自刪,
: 或發文後修改內文,一律刪文並水桶三個月。
: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 @ 板務原判決
: 推 lwt501cx: 泛政治 雙重身分條款 11/02 18:44
: → lwt501cx: 刪除 11/02 18:48
: @ 組務判決
: 1.該違規文的主體是{黑11億的鹽董},根據上下文可指涉:
: 台鹽綠能董事長 陳啟昱 前民進黨立法委員
: 後續裁量以此為前題展開
: 2.按板規第四條,滿足以下要件:
: 歷任、現任: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官、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
: 屬政治八卦。
: 3.板務引用規範
: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 陳啟昱 確實有兩者以上之身分,且人物類未列入國營事業董事長,
: 可認同符合非政治身分要件,認定討論屬哪一身分係屬板務裁量範圍。
: 組務認定板務裁量有理由,維持原判。
: 4.組務的職責是協助使用者跟板務釐清是否符合規範,
: 但進一步的合理性,規範是否恰當,
: 仍請板務基於 ptt 賦予之制定板規權,給予妥善處理。
: 本案兩位板務所主張之板規適用,組務認為都是在裁量範圍,
: 雖如此,因不同人之判斷、主張,確實會有所落差,
: 組務會在合理範圍內採納,以實際處分之板務裁量為主。
: 若認為相關案件確實需要不同罰則,
: 建議回頭修訂版規,將板規修到重疊與解釋空間無法做不同解釋,
: 否則相關案件都會以板務裁量的合理範圍邊界為邊界。
: 規範的存在應該是讓使用者得以遵循,
: 而非將模糊而抽象的規則,變成執行上對彼此的考驗與摩擦。
: (此建議不具有強制性質)
申訴訴求:
該篇應更正政問判決,請代理小組長未來進行組務判決應充分參考附證及討論內容
並於判決文內容中應回覆相關疑義,小組長判決應嚴謹並充分考慮,請勿看一條玩文字遊戲
以免造成下屬看板困擾以及不信任,若是能力不足,請群組長更換有足夠經驗能力下來代理
代理小組長請問是否有清楚或者完整看完整串附證才進行判決呢?
怎麼覺得您判決內容完全並未考量前面討論內容,請問您的實習判決就是如此草率進行?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1
1 s 11/04 gogin □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2 s 111/04 arsonlolita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3 211/04 ubcs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4 111/04 linda17a3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5 11/04 lwt501cx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6 11/05 seabox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 7 11/07 mother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其餘板主亦有表態,板規基本上判斷準則亦是以之前為藝人轉變為政治人物而設立
並未有所謂的邏輯上打架問題,只是兩位較資淺L板主單純認為所有"雙重身份"均可適用
而且目前看板共識亦是如此,正確來說這樣判決則會反更容易造成板面混亂..
> 19674 s 111/04 arsonlolita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
│ 文章代碼(AID): #1dA2zEVA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0686798.A.7CA.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86 Ptt幣 │
└─────────────────────────────────────┘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此案(系列文)已指定回覆人
: 如非指定回覆人士 請勿推文或回文
: 違反者會依照本板板規處理
: 關於
: 19665 #1d9til4I
政問無誤
> 19679 11/05 seabox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
│ 文章代碼(AID): #1dAZElZ7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0818991.A.8C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9 Ptt幣 │
└─────────────────────────────────────┘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此案(系列文)已指定回覆人
: 如非指定回覆人士 請勿推文或回文
: 違反者會依照本板板規處理
: 關於
: 19665 #1d9til4I
政問無誤
: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 ‧ 當政治人物有多重身分時(例如:藝人),非政治身分的相關問卦以泛政治刪除。
: 此案是否為政問或是泛政治處理
: 以上
算政問
我覺得如果陳水扁有酒駕還是車禍 拿出來問
毫無疑問是政問吧?
我比較接受多重身分是藝人
像是余天那種例子
剩下的都很難接受
> 19680 11/07 mother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
│ 文章代碼(AID): #1dB64PzI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0961689.A.F5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83 Ptt幣 │
└─────────────────────────────────────┘
※ 引述《gogin (愛喝可樂的勾勾)》之銘言:
: 此案(系列文)已指定回覆人
: 如非指定回覆人士 請勿推文或回文
: 違反者會依照本板板規處理
: 關於
: 19665 #1d9til4I
: 19669 #1d9vSy0G
: 兩案子有類似之處
: 此案請八卦板板主群 與 尚未上任之板主
: 針對此案給予個人想法說明與討論
: 如單純給是否之答案亦可
: 1.請直接給予兩案是否違反板規給予結果?
: 如(是/是)(否/否)等回答
兩案皆違規
#1d9til4I 政問
本人在討論中亦提出,判例一開反而會造成讓版面混亂,非是單純一案判決結果
只會更多人有樣學樣,然後跟上組務進行申訴,反造成小組工作量跟板主群無謂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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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dA8J7Ho (L_TalkandCha) [ptt.cc] Re: [討論] 關於 #1d9til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730708679.A.472.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7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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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6 211/04 ubcs R: [討論] 關於 #1d9til4I #1d9vSy0G 併案討論
第四條:〔政治八卦規範〕
 ̄ ̄ ̄ ̄ ̄ ̄ ̄ ̄ ̄ ̄ ̄
‧ 發文(含回文)內容討論包含下述類別,且文章有八卦性質,即為政治八卦。
‧ 人物類:中華民國政府遷台後之特定政治人物及其伴侶。
歷任、現任:正副總統、五院正副院長、政務官、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
(包含歷任國大代表、省議員)
現任:監察委員、考試委員、黨職人員、鄉鎮市區民代表、鄉鎮市長、經選舉之區長。
競選:競選中之候選人。(村里長需注意是否為競選中之候選人。)
黨內初選之總統、立委、縣市長、縣市議員候選人。
於中選會登記連署之參選人。
上述候選或參選之發言人、常見於相關媒體發言之幕僚。
初選和連署失敗為退場點,但需注意是否有歷任、現任相關職務。
落日條款:歷任國大、立委、省議員、縣市議員,於身故後可問泛政治除外之八卦。
政問板規有註明歷任、現任,只有部分職務可於身故後可問泛政治除外八卦
意思即已註明,符合條件歷任、現任則應連泛政治外八卦都不允許問卦
另外詳述多重身分之前主要適用於 本身就是公眾人物或藝人轉往政治人物身份轉變
例如
余天(歌手)、呱吉(網紅)、林昶佐(閃靈樂團)、高金素梅(演員)、應曉薇(演員)
打比方問余天榕樹下、呱吉上班不要看、Freddy閃靈主唱相關
這些不涉政治問卦意圖的話,可以認同泛政治刪除即可不用政問
但如果說余天會在立法院唱榕樹下嗎?、問呱吉上班不要看談議員生活影片...等
這種涉及政治的狀況還是要算政問。
按照lwt501cx板主解釋,則對於板規歷任、現任之說法視為無物
政治人物誰還沒有多重身份可以代稱?
X2.5博士、X醫生、X律師、X知名房客、X八堂課財經專家、X好會鈣博士
政治人物配偶也是如此,那換個職務或學歷稱呼不就迴避政問條款了?
比如
[問卦] 賴清德醫生在哈佛念碩士有交過洋人女朋友嗎?
[問卦] 蔡英文當時在LSE寫論文跟指導教授感情好不好?
如果代理小組長只是單純以板規條文而無視多數較資深板主共識,則相當令人失望
支持政問:ubcs、seabox、mother(以上當時現任)、arsonlolita(待上任)
多重身份泛政治:lwt501cx(當時現任)、linda17a3(待上任)
不如找個AI或許判決會更加穩定而且不會說些自以為是的廢話,不會沒解決問題反製造問題
要想想或許不是板規有問題,應該是在上面判決的人有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