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I-LAN板代理板主lianpig5566判決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5-01-23 22:57:04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申訴人:ms883050
申訴之小組長:lianpig5566
申訴事由:
lianpig5566曲解板規判決,請公告撤銷本人水桶及刪文處分
詳閱#1daLg2wI (I-Lan)略以
使用者 ms883050 明知板規禁止政治新聞附上心得,
卻於以下文章以推文附上心得,且推文前並無其他使用者推文,
組務認定為惡意規避板規罰則,
依板規2.g.1, 板規9, 板規10,加重水桶30天作為處分,
不服請自己去 About_Life 申訴
說明:
1.依板規
g.1.政治新聞(依新聞網分類)不得附上任何心得及內文上色,內文須完整張貼。
若分類非政治新聞但文章明顯為政治相關,則視為政治新聞但不適用罰則規定。
本人張貼文章新聞網分類為要聞,不該當本條條文,且本人並未於文中發表心得,僅於
推文中陳述對相關文化政策之看法,不應剝奪言論自由。恣意予以刪文及水桶之處分。
2.上述板規乃代理板主恣意公告增訂,與原板規
g.轉貼新聞時事類文章一日限1篇,依文章日期區別,並請附上28字以上之心得。
互相矛盾,且於本人至宜蘭板張貼時事後,代理板主並公告
#1dMmR2Ex (I-Lan)略以
另,使用者 ms883050 近期遭檢舉多篇文章違反板規2.c,
經組務檢視後,認為該些文章雖都是讚揚特定政治群體,但應無違反2.c板規。
並旋即公告增訂板規
#1dMnUaMR (I-Lan)
顯有針對本人量身打造以箝制本人言論自由之意向,違反PTT建立起一個快速、即時、
平等、免費,開放且自由的言論空間之宗旨。
3.依板規
9. 未在上述板規規定內,但卻有影響閱讀或引起爭端之發文/推文之事實
板主可刪除文章/推文,並公告說明之,並視情節決定是否予以水桶。
本人僅針對文章內容做出評論,不解何以有影響閱讀或引起爭端,僅因本人評論內容不
符板主意向逕行處分,並未說明影響閱讀或引起爭端之事實,徒流為黨同伐異,箝制言
論之手段,故本人提出申訴。
3.依代理板主意見,本人逕提出申訴。
綜上,請協助處理,還PTT一個快速、即時、平等、免費,開放且自由的言論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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