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102原三中會 利息資本化

作者: liz7652 (輕輕)   2014-06-07 08:25:15
某公司一項應將借款成本資本化之資產,在建造期間,曾因
(1)全球金融危機而停工6個月
(2)違反法令遭政府勒令停工1年
(3)地震造成重大損失而停工1年1個月
上述停工期間皆未重疊
且(1)(3)二種情形並未使所有其他公司建造類似資產發生長期停工
試問該公司應將該資產借款成本資本化的停工期間有多長?
(A)無 (B)5個月 (C)1年7個月 (D)2年7個月
Ans:(A) 無
請問他最後的那句「應將該資產借款成本資本化的停工期間有多長?」
是指在借款成本不可資本化的期間嗎?
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以上情形都不能算停工呢?
「IFRS 則無停工三個月的時間限制,IFRS 認為若該停工期間實屬必要,
其為可預見之不可抗力因素,如冬季結冰致無法施工等,則借款成本仍可資本化。」
但以上因素應該不屬於不可抗力因素吧?還是還有別的規定呢?
麻煩請會計版的高手回答,謝謝
作者: Whitedew (滴答)   2014-06-07 08:47:00
看題意應該是問可以資本化的停工期間
作者: liz7652 (輕輕)   2014-06-07 21:39:00
這樣解釋似乎很合理喔!!!國文造詣不好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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