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備供出售出售是不認列損益的哦..
出售時..備供的BV會調至13元,唯一會出現損益的地方是其他綜合損益會轉成當期損益..
我的分錄會如下:
備供 13000
現金 13000
收到現金股利:
應收股利 1000
備供 1000
年底評價(調至$7000)
其他綜合損益 5000
備供 5000
出售-調至13000
備供 6000
其他綜合損益 6000
現金 6000
備供 6000
有錯請指正,以上係根據IAS 39
※ 引述《mitosi4 (我是邦尼,希望有幫到你~)》之銘言:
: 原題目如下:
: 甲公司於x1年7月3日以每股13元購入乙上市公司普通股1,000股並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
: 資產,乙公司於於x1年6月20日宣告現金股利每股1元,除權除息日為7月24日,9月15日
: 發放股利,該股票x1年底之公允價值為每股7元。若甲公司於x2年以每股13元全數處分該
: 金融資產,財該公司應認列之處分投資損益為:
: A.$0 B.損失$1,000 C.利益$1,000 D.利益$6,000
: 考選部答案為(A)
: 但小弟認為是(C),因為7月24日獲配現金股利1元,應視為投資成本之回收,
: 所以每股成本=13-1=12,而出售價=13,所以每股實現利益為1元。
: 請問各位大大,小弟錯在哪裏?
: 謝謝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