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公視新聞網
2.記者署名:賴淑敏 王興中
3.完整新聞標題:所得稅增訂長照扣除額 每人每年12萬
4.完整新聞內文:
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訂符合衛福部認定的身心失能者,
未來每人每年有12萬元的長照扣除額。
台灣已邁入高齡社會,失能失智長者越來越多,為了減輕照顧者經濟壓力,立法院臨時會
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增列「長照扣除額」,未來家中若有長照需求者,報稅
時就可以抵稅。
民眾曾小姐說:「景氣也不太好嘛,然後如果又要栽培小朋友,所以如果有可以抵稅的話
就是有政府的幫忙,就是補助的話很好啊。」民眾許女士認為:「最起碼年輕人要去打拼
、要去賺錢啊,又可以抵稅,這樣他是不是比較減輕(負擔)。」
財政部表示,長照特別扣除額的適用對象,必須是符合衛福部認定的身心失能者,未來不
論是聘用看護、機構或在家自行照顧者,每人每年有12萬元的長照扣除額,但新法也設定
排富條款,綜合所得稅稅率在20%以上,個人月薪約10萬元以上者,則不符合資格,預估
約有29萬人受惠。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表示,「需要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他不管是聘用外籍看護
或者是使用長照機構的服務,或者是自行在家裡自行照顧,都可以適用這個特別扣除額,
不需要檢附費用的憑證。」
財政部強調,身心失能者的定義,還要等衛福部進一步公告施行細則;此外,俗稱「名模
條款」的薪資所得稅扣除額,也新增「核實減除」,報稅人可列舉治裝費、進修訓練費、
職業上工具支出等特定費用,抵扣上限為薪資收入的3%;而這項新法施行日期、都回溯到
今年元旦,適用明年5月報稅。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36145
備註:
此法修正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條文,
完整法案可參 https://lis.ly.gov.tw/lynewbillc/newbillk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