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新增板規四、6 文章觀感不佳 將處以遺臭萬年(M文禁刪鼓勵噓)之刑
沒有必要寫入板規
老實說
這就是現在的困境
版主要大家討論
然後有人提出來
版主就用自己的邏輯說
沒有必要
那需要討論嗎
所以我沒有在討論了
: 4.希望這篇可以讓板主了解 自己的處理標準到底有多詭異.......
我跟你說,這個板根本就是一個詭異的板,標準詭異有什麼好奇怪的,你新警察?
我剛剛看了很多次
以為我眼花了
但是
「我跟你說,這個板根本就是一個詭異的板,標準詭異有什麼好奇怪的,你新警察?」
上面這句話竟然是從該版版主親自打的
TonyC在管一個詭異的版
所以TonyC管版的標準詭異是正常的
那怎麼討論
對了
自從罷免結束後
版主的發言越來越嗆
連罵人新警察都出現了
版友跟你討論
有必要以版主的身份
卻帶著情緒發言嗎
我知道
你會說
我沒有帶情緒發言阿
我也沒有罵他阿
恩真是標準詭異
※ 引述《a85316 (No More Pain)》之銘言:
: 將已經沒有大問題的部分刪除
: ※ 引述《TonyC (我的精神時光屋)》之銘言:
: : 本看板本來就是在一個灰色地帶,為了要容許情報文等等實質與廣告幾乎無異的文章
: : 當然會有詭異的執行標準,這一點都不奇怪
: 個人認為這就是最奇怪的地方 我認同可以容許廣告
: 但我希望能夠將其法制化
: : 噓 TonyC: 廣告和營利這我們目前仍在釐清.狹義的說.營利是指有人收錢 04/29 16:42
: : → TonyC: 如果有收到錢.才來發文.才叫做廣告營利.廠商自己來發文.誰 04/29 16:44
: : → TonyC: 收錢了? 從狹義的觀點來說這是資訊傳遞.和廣告營利又不相同 04/29 16:44
: : 對,這是我要舉出的一個解釋方法,但不排除其他的解釋方法
: : 如果沒有人收錢,那是否符合營利的定義?
: : 如我開頭所說【廣告和營利這我們目前仍在釐清】
: 我了解了 看樣子只能等廣告文投票出來再做討論
: : 這兩句話是說,內文或標題不能提到這些【有機會】【抽獎】等字眼
: : 即使有省錢情報,也不能提到這兩個字眼。
: : 但是【單獨提省錢情報,卻不提到這兩個字眼】就是可以的,不違規的
: : 很多大型促銷活動都會伴隨抽獎,但是如果你不提抽獎字眼,就可以分享其他部分
: : 這些大型活動包括各種特賣會、百貨公司周年慶、各種綜合性促銷活動
: : 【如果你不提及抽獎字眼,就可以來分享特賣活動】這到底有什麼好奇怪的?
: 我現在理解板主這一段的意思了 這和我下面的建議符合 所以沒有意見
: : 請你看該文最後一欄 第一行
: : 內容 or 商品:
: : 母親節特惠組免費贈送 <-事實上是有提及一個母親節特惠組的,這是其中一個部分
: : 這就是我所說他可容許的部分,優惠組是否夠便宜可再討論
: : 至於免費贈送是另一個部分
: : 也因為沒有提及抽獎或有機會等字眼,不構成抽獎文違規
: 可是 這整篇文就是一個抽獎文啊
: 因為他掛羊頭賣狗肉 所以吃下去就變成羊肉了嗎?
: 在PTT的本文 只有特惠組三個字和特惠有關
: 頂多再加上特惠組的幾個內容物
: 但原PO甚至連特惠價格都沒寫出來
: 在FB下面 他也只有最後面的一小部分把特惠連結寫出來而已
: 這樣子也足以被認定是特惠文嗎?
: 話說 這整篇文已經可以說是詐欺了
: 說免費贈送 但事實上卻是抽獎 卻能夠因此規避掉處罰
: 那如果在板上開放廣告文之後 四處充滿著這種假抽獎文 板主又該如何呢?
: : 如我上文所述,請你把他的文章內容看清楚,事實上它包含兩個部分
: : 而非只是單一元素
: 我看得很清楚 難道我文章寫得還不夠明白嗎? 我還算了字數咧
: : 請你把該篇看清楚,包含我上面的說明,就知道不矛盾
: : 這也是為了讓一些大型促銷活動中,能夠屏除抽獎的部分不看,
: : 依然可以分享其他部分的優惠情報
: : 不是這個意思,是為了讓【非抽獎部分】的情報可以照常分享,
: : 所以容許如果不提及抽獎字眼,就不判為抽獎文,請你不要再曲解抽獎文規範了
: : 現在的執行標準就是依照板規內容和 #1HI-HnEk 來判定抽獎文,非常明確了
: : 你不要再曲解什麼板主自由裁量權
: (詳下)
: : 要不要進行道德勸說是一回事,但是我明明就是依照板規定在執行
: : 你卻在推文說我瀆職,我認為這是非常嚴重的個人攻擊,請你不要亂用
: : 板規定得很明確, #1HI-HnEk 說明也很清楚,只是不合你的心意而已
: : 我現在特別細細說明給你,希望你不要再繼續跳針了,好好看懂在講什麼吧
: 我現在能理解了 和我上面說的其實沒有衝突 所以我收回
: 但我會有這個質疑
: 是因為#1N87A2w8實質上就是個抽獎文 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對待
: 他只是用根本不存在的免費贈送來做包裝
: 按照板主說的 他至少要把免費贈送的部分刪除 留下真正的特惠組訊息
: 可是 板主在原推文當中卻完全沒有進行指正 而是直接M文要原PO遺臭萬年
: 如果單憑他沒有提到抽獎兩個字 就判斷不是抽獎文
: 那我對板主的判斷標準提出質疑應該很正常
: : 噓 TonyC: 雖然沒有違反板規,但是大家還是可以噓爆他 04/27 17:43
: : 噓 TonyC: 明明只送一組而已.雖然沒有違反板規.大家還是可以噓爆他 04/27 17:44
: : 噓 TonyC: 大家覺得這文章要M起來讓他遺臭萬年? 還是刪掉滅跡放他走? 04/28 11:27
: : 噓 TonyC: M起來是考慮要讓他遺臭萬年.我推文你沒看嗎? 04/29 16:22
: : 噓 TonyC: 個人有個人做法.若廠商不愛惜自己商譽.紀錄下來才是嚴懲 04/29 16:25
: : 既然你也知道維護使用者權利是板主應該做的事情
: : 那希望你靜下心好好看看我上面對你的回覆
: 我看過了 但我覺得板主一直質疑我沒看完#1N87A2w8
: 似乎也沒仔細看我的文章 我甚至都有把內容指出來了
: : #1K32umMR (Actuary) 這邊我有提過,剛剛在推文裡我也回覆了
: : 要有明確的優惠內容.而不能只是推廣自己的品牌或者產品而已
: 可是#1N87A2w8裡面沒有提到優惠在哪耶
: FB內文也沒有 只有下面貼的連結裡面才有
: 我不認為這叫明確
: : 提的到底是不是優惠,大家都可以公評,我不會禁止大家噓文
: : (但不可以是情緒性漫罵.你要按噓,然後留白不寫東西,也沒關係)
: : 而且相同的內容不可以一發再發(必要的話會M起來.然後禁止再發OP喔)
: : 如果照規矩來,又不怕被噓,不怕重傷自己的品牌,
: : 我覺得就不需要反對店家自己來分享情報文
: : → TonyC: 讓大家噓、把文章M起來,也可以當作存留紀錄、保留證據,當 05/05 01:44
: : → TonyC: 然,對廠商自己的商譽來講是一種遺臭萬年,敢發就要敢負責 05/05 01:45
: : → TonyC: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要禁止他一發再發、手動置底 05/05 01:46
: : 基本上這不算什麼新處罰方式,#1K32umMR 至今也行之有年了
: : 同意讓店家或員工來分享情報文,是基於一個與板友互利的態度
: : 如果它的內容讓大家不滿意,本來就可以噓文,噓與推原本就是言論自由,
: : 就像大拇指朝上或是大拇指朝下的圖示一樣,並不存在任何板規中定義的效力差別
: : 不會因為推爆了,就有什麼獎勵,噓爆了也不會變成劣文,或板規懲罰
: 我在#1K32umMR以及上面推文感覺到的
: 是文章自有板眾公評+M文防止一發再發 兩種作法並用
: 個人覺得這沒問題
: 但您在#1N87A2w8的推文 卻讓人覺得就是要"特別"標記起來讓人噓
: 我感到這作法有失公允才會提出意見
: : 謝謝你的建議,如果這次投票我們通過了可以繼續容許店家或員工來發文分享
: : 我們會繼續討論接下來的管制辦法,
: : 至於個人營利的網址跟這篇有什麼關係?
: : 他給的是臉書的網頁,點開過去並不會有錢,依照這個個案其實不涉及
: : 甚至他在文中也已經說明是來自臉書的情報,依照這個個案的話其實有點文不對題
: 關於營利的觀念我們真的有很大的分歧 故不再討論
: : 沒有必要寫入板規
: 不 我真的覺得有必要 死也要讓人死得明白啊
: : 我跟你說,這個板根本就是一個詭異的板,標準詭異有什麼好奇怪的,你新警察?
: 如果板主都這麼說了...... 那似乎也不用再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