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們都給了很仔細地回復了,
但我還是想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我學生簽證到期該日因為有發表,
所以拖到簽證到期該日才出境。
因為發表完已經沒有任何班機可離境至我要抵達的目的
最後搭車夜離境境英國參加研討會,
後以旅遊簽返回兩週倫敦進行一些個人專案的專家拜訪(學術類型),
在出境前有詢問了非常非常多的機關與學校,
查詢是否有延簽兩個星期的可能,
但最後結論還是在簽證到期前離境最好,
然後準備資料說明您為何再入境。
想當然爾,縱使我準備了非常非常多的資料,
我還是被移民關盤問了非常久,
而移民關也因為我提出的證明是足夠的,然後因為我也符合規定的在BRP到期前離境
所以最後也放行了,但過過境過程有點折磨人。
走過這一遭,其實我建議就是符合規定離境,
當然如果你非常明確地半年以內不會再入境英國,
也可以使用14天以內滯留寬限期的方法,
但我真的還是強烈建議依照規定走。
若您想完成專案,可以嘗試用跨海工作或是在聖誕節衝一下等的方式,
而真的不要挑戰移民官,
移民官以及駐英代非表處都常明確地說:
能決定您能不能過入境的, 只有當下審核你的移民官,
所以誠實並且照規定走真的會走得比較順。
房租的部分,其實您只需要跟房東說一下並且依原本的租金續繳房租。
大部分的房東是沒有問題的,也可以讓他提早安排續接的人。
※ 引述《stardweller (麥愛愛)》之銘言:
: ※ 引述《littleyow (有話直說)》之銘言:
: : 請自問 如果你家有房子租給別人, 租期到一月中, 你們約定好自行退租
: : 你會很樂意他在你沒注意到的狀況下自己住到二月初嗎?
: 感謝回答~
: 因為知道簽證跟居留之類的是很嚴肅的事,
: 所以才想要先問一下,我會遵守規則的,非常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