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名] 利用版主職權要求短裙照

作者: shadow0828 (Vugtis Of Shadow)   2021-06-09 16:58:41
============= 夏朵執行板務宣告線 ==============
處理完就去睡覺了
中途8點被水電吵醒
9點多水電搞定後又回籠
接著起來
才看到這些東西
首先先說loveseba
我出手的判定理由如下:
1. 發文時以「板主」標題為對象
如果說只有一個板主那也就算了
但事實並不是。
這裡有兩個板主,一個叫NKB,一個叫夏朵
發文以板主作為標題
內文卻連個指名都沒有
有參與Kola案的人應該都知道
如果我被叫戰,也沒有在客氣
身為板主的我被影射
我有義務做兩件事情
1. 澄清自己的作為
2. 要求發文者出示更多證據
2.的部份
我也發過文說
請發文者「確實」說出哪個板主
而不是只用「板主」影射帶過
我並不知道發文者作何居心
但我也不想立刻出手作業
所以我照例,給了24小時的緩衝時間
(Kola的人身攻擊舉證,我也是給24小時)
但很不幸的,只出現一個N
N? N? N?
全名呢? NKB285 有那麼困難嗎?
真要做的話,就應該直接寫出來的。
再來,從我的視角看,Cooper是誰?
要怎麼連接,Cooper = NKB285
如果真的有的話,我覺得不用講太多,直接貼出來不是比較好嗎?
好,24H過後,我「當下」的認定是:
1. 時間已過的狀況下,我確實沒有看到任何直接證據是對NKB285的不利
2. 標題仍為「板主」,一次影射兩個人
3. 因為1. 的關係(可能),無法確實指證NKB285的事實。
那麼其實我可以認定這位發文者所持的只是一種「刺客」手段。
加上調閱相關公開發文之後,我找不出此發文者與NKB285的關聯性
所以我判定
1. 造謠
(對板主造謠,而且是不特定,就算我發出澄清文也沒有調整)
2. 引戰
(一個來歐兔沒發文幾次的潛水客我都很尊重,但是妳的爆料是一次打了兩個)
(並且意圖帶風向說「板主可以有這種福利」,以輿論獲取支持)
不好意思,夏朵深信三人成虎,反而更不吃這套。
引發眾戰
3. 手動置底
這一點非常明顯,根據資源回收桶處理,就不再多贅述。
當下以此作為基礎偵結,
判定
1. 為3.2,2. 為2.6,3. 為3.3
另,判定為蓄意鬧板的因素是意圖帶領風向。
經驗判斷此發文者只能延伸至此,無法再因而提供更多意見。
「刺客」行為成立,故裁決永久水桶,併科劣三之處分
此處分
並不會因後續NKB跳出來說話而有所影響
因為已經發布時間要求詳細的補件
但並未有任何相關作為
身為板主其一,我被影射,我有權利義務來處理。
所以RiSha5566以及一些問人為何處分的部分,我一併回答了。
另外,Mayinggo 我給24小時是有前例可循,依例給予時間並沒有什麼包庇問題
iamchuchu 這個處分並不會解除,因為我「確實」並沒有做這件事情
而被影射,今天我坦白講,發文者連一個「道歉」都沒有
你要我解除處分,不就是證明我也有做討人短裙這種事情嗎?
在我發出24HR之後,發文者是怎麼做的,當時的人都很清楚
我要的只是我這個澄清的行為是被認可的
但是實際上卻沒有被這樣處理
我也不是射後不理的人,既然發文者覺得不被接受
那我還是在被影射的範圍內
最後以這個狀態下裁決,並無不妥。
嗆人看眼科是因為這些人不知到是不是都沒看到前面我發的澄清文
一致性打板主又不想指名,我身為板主,當下莫名其妙被打了沒有資格嗆?
不要瞎掰好嗎.jpg
判決依法有據、理由足夠、且確實為這樣子
相關的處分,目前並不會有所變動。
有問題再提出,感謝
夏朵板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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