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業內人士指出,有個魔術數字叫做「10」
一個腫瘤經過切除,十年沒有復發,應該是好了。
甲狀腺癌的患者,到了這樣的狀況,大部分人除了甲狀腺素之外,沒有額外治療。
所以,診斷在十年以內的,一般都可以續卡。
診斷十年,剛剛又切了一次腫瘤,或是又接受碘131治療的,也會續卡。
我相信沒有人希望是因為後者而續卡。
所以,必須一直吃標靶藥物的病患,重大傷病卡是一定可以續卡的。
※ 引述《fg0080 (0080)》之銘言:
: 重大傷病卡在去年更改新制後,若罹癌經治療後,僅需定期
: 追蹤者,將不再續卡。
: 我母親在切除甲狀腺後,定期服用甲狀腺素與回診,這樣在續卡時會因為不符合所
: 謂的「積極治療」然後被打回票嗎?
: 感謝專家賜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