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的朋友目前有一個很尷尬的問題,
就是在入職前發現了睪丸癌 (3.9cm*3.6cm),入職日期是11月15號
AFP: 141 (Normal Range:20<) LDH:228: (Normal Range: 85-227)
醫師提供了一個機會11月9號動刀
想請問各位
1. 如期11月9號動刀,之後到新公司報到,如果有發現擴散再處理
2. 11月15號先入職,11月底在請假去動刀..(差快一個月)
由於腫瘤算大,小弟的朋友也知道賭不太起
是比較傾向1這個方案,甚至不想去新公司報到,直接要做後續的治療
請問一下各位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