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兩年前診斷鼻咽癌4a,有轉移脖子兩側淋巴。經過12次化療,35次放療期間加兩次大化療後影像檢查顯示無腫瘤,血液EBV病毒顯示TARGET NOT DETECTED。
三個禮拜前定期追蹤,右側淋巴影像檢查有異常,SUVmax:3.2/1h,無法明確判斷是否復發情況下醫生建議了淋巴廓清。
上禮拜做完淋巴廓清這禮拜看化驗報告,20顆淋巴結裡面3顆有發現癌細胞,但是無法判斷癌細胞是否有活性。醫生建議做預防性化療6個月,用的藥會比我第一次化療的還要毒。
我很猶豫,因為第一次療程後我的手腳神經已經嚴重受傷,麻木刺痛肌肉過度緊繃已經成為不可逆的傷害。再一次更毒的化療只會加重神經損傷。
請問我是否應該找第二遺囑?還是這樣的情況大多會建議我做預防性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