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nsay (心亂不已。停留著)
2016-08-05 19:53:02本人接到個農地需辦理解除套繪的案子
其狀況如下:總共 A、B、C土地,C土地要辦理解除套繪
A土地:原面積3000㎡,徵收後僅餘300㎡
於70年興建農舍建築面積 98㎡、71年興建農舍建築面積99㎡(兩幢)
B土地:面積2200㎡屬配合耕地
C土地:面積2500㎡屬配合耕地
你沒看錯,一宗農地有兩個農舍
經調閱當年申請資料,在農地使用證明文件上 有兩個條件
1、建築面積未達貳百平方公尺
2、十公里範圍內未毗鄰農業用地
由這些資料推理 在當年"臺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裡面
有一個"建築面積未達二百平方公尺"的條件,但有沒有其他條件未知
這條在近幾年農委會、營建署的相關解釋條例並沒有提到
本地建管認為因兩幢農舍的關係,A+B土地應>2*2500=5000㎡,C土地才可以解除套繪
在未查明法條精神前,C土地實在是很倒楣
我想針對這點提送釋疑,但網路上找不到"臺灣省申請自用農舍補充注意事項"
有沒有哪位先進,有這個注意事項的完整條文能提供參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