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一個來談的先生,他基本上開的是一人公司,自己在家工作,平常與國內外
客戶線上網路溝通。
他現在買了一個新的地方是G2一般事務所(台北市),他公司的確登記在那,
他也真的就要在那辦公,但基本上那就是他的家,格局要做成也是一般家庭的格局
(自己一個人住)。
他不在乎商用水電費率稅率比較高甚麼的,因為公司登記在這他也要維持G2類組使用,
但是G2一般事務所拿來住是沒問題的嗎?
也可以直接寫臥室、客廳、廚房、餐廳這樣送室裝審查嗎?
查了法規好像也沒相關禁止的規定,請問大家是否有碰過這樣的情形?
感激不盡<(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