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警局台北分局今天(6日)表示,7月30日某航空公司原訂上午11時30分由金門飛往台中的
班機,機場地勤人員搬運行李時,赫然發現有件行李冒煙,嚇得趕緊將行李拉下並通報航
警局金門分駐所人員處置,該班機順利起飛、平安降落,無事故發生。
經查,該行李為陳姓大學研究助理所有,冒煙原因係該行李內放置防風式點火器(具有打
火機功能),研判可能是陳未將點火器的安全閥關妥,導致搬運過程中觸動點火鈕導致燃
燒冒煙。
該類點火器,屬廣義的防風型打火機,因較為罕見,因此安檢人員並未進行複檢。依據民
用航空局公告的「旅客及組員可攜帶或拖運上機之危險物品」規定,該類點火器僅可隨身
攜帶上機,不可手提或行李拖運。
案經航警偵訊後,將陳某依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1條送交金門縣警局移送給金門地檢署偵
辦。航警局指出,雖沒發生飛安危險,但研擬對直行安檢人員予以申誡處分,並將該點火
器的X光圖檔寄送給各航站安檢單位,據以加強檢查。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0806004701-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