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411160100-1.aspx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6日電)出國旅行別在機場就掃興。除液體容量限制,還有許多
令人意想不到的「安檢止步」違禁品。
出國前檢查隨身行李是否超過100毫升液體,2007年起已成為旅客出國基本動作,但別以
為符合液體容量限制就可順順出關,先檢查隨身行李是否有攜帶以下物品:
1.2個以上打火機
據國際機場規定,每人限帶1個香菸打火機或1盒安全火柴,並禁止放在手提或託運行李內
。
2.太over(超過)的自拍棒
自拍棒流行,國內機場對攝影腳架管制為管徑1公分以上、可伸縮且收合後高度超過25公
分以上不能帶上飛機,出國前先量量自拍棒,否則為保險起見,還是託運為佳。
3.剪刀
牛排刀、西瓜刀及鐮刀不能帶上飛機人人知,最常用到的剪刀卻總容易讓人忽略。
4.湯、果醬、蜂蜜、糖漿
超過100毫升液體不能帶上飛機,濃稠杯湯算嗎?答案是肯定的,液狀都含括在內。
5.超過1公升液體
安檢規定液體不能超過100毫升,別以為所有液體裝成100毫升就沒事,「魔高一尺,道高
一丈」,規定還有一條:不能超過1公升,較嚴格機場安檢會要求所有100毫升以下液體裝
入透明袋,裝不下的仍難逃丟垃圾桶命運。
6.羽毛球拍
棒球棒、高爾夫球桿、曲棍球棍、釣魚竿、雙節棍、釘鞋及觀賞用寶劍等運動裝備,為安
全起見,都不能帶上飛機。
7.罐頭
部分國家為環境保護和衛生考量,禁帶罐頭類入境,出國前應先查清目的地國家安檢規定
。
8.飛鏢
飛鏢和弓箭、魚鉤、釘槍、醫療注射針頭等,在安檢規範中都屬有穿刺功能器具,因醫療
需要的注射針頭,需先在機場安檢線向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安檢人員申報。1031116
(中央社 10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