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常聽到有人討論航空公司改名的議題,有人主張 航權要重談 合約要重簽等
小弟不是很懂這些規定,但是小弟看一些關於民航法規的書,書中說航權是政府跟
政府簽訂的。之前也有新聞說我們跟日本之間的協議是一天雙方可以飛幾班,然後民航局
再跟航空公司分配協調。那麼某特定航空公司有沒有改名會影響到航權嗎?
舉例來說: 今天長榮航空改名為Air Kitty 除了改名字 改企業識別的這些成本外
還會造成什麼後果? Air Kitty不能飛曼谷-倫敦航線了? 要重新談?
在各機場的時間帶都沒了?
之前跟GECAS的租機合約都不算? 都作廢 要重新簽訂?
用優惠價格下訂的787購機合約不算? 重新用原價購買787 ?
我的理解是長榮改為Air Kitty之後,公司並沒有消滅吧? 那原來公司還是存續的話,
會有什麼損失產生?
小弟對於這些其實沒有實務經驗,所以想問問現實中這些是怎麼操作的?
(我遇過跟A廠商簽訂合約之後,A被B併購了之後B必須要承接之前A跟我們簽訂的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