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舉例
07:30飛香港班機 華航規定起飛前2:20要報到
AM0510到公司報到
但是工時跟加給計算卻是... 7:30左右才開始計算喔^.<
到香港 AM0900 靠橋後 工時跟加給計算都暫停拉
AM1000 飛香港的班機又後推準備起飛拉 工時跟加給計算又開始拉
AM1200 抵達台北 工時計算又暫停拉
回到公司推估PM0100好了
實際上是從早上0510開始到PM0100 累計時間 七小時五十分
但是依照公司算法卻是 只有三小時工時喔^.<
被吃掉近五小時工時 沒加給是一回事
但是依照民航法規定公司可以抓你飛晚上十點的紅眼航班喔^.<
但是又要晚上十點的前2:20報到 所以PM0740要報到喔^^
中間實際休息我看根本休息不到六小時嘛........
這跟通勤根本無關好嗎 是公司因素才要通勤卻不算錢
不算錢就算了 不算工時的話 符合勞基法喔^.<
但是實際上工時早就遠遠超過拉
說真的 我不願意我搭飛機時機上組員休息時間是不足的
被吃掉的工時會影響派遣 這樣難道是對的嗎?
扯什麼公平不公平 根本模糊焦點
只能說還好華航有工會 還有一點反制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