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破天荒!華航空服員苦站12小時 抗議資方

作者: waca   2016-06-03 12:57:36
: 如果以住在桃園離機場很近(ex.南崁)的空服員立場來說:
: 我住的離公司這麼近,我卻要配合台北的空服員,所以我必須提早50分鐘到公司空等
!?
: 早上八點的班,我可以六點起床(0800-0130-30(開車加梳化時間))
: 但要配合台北組員50分鐘的通勤時間,我必須五點十分起床。
: 這五十分鐘對住桃園的空服員公平嗎? 這一點目前沒有任何人回應過就是了。
: (很多人以住台北的狀態做了說明,但沒有人願意回應住桃園的影響。)
: 再者,對"住桃園的空服"來說,如果是前一個小時三十分鐘報到,工作時間本來就不

: 超過十二小時(因為少了那50分鐘),所以原本吵的休息時間不足的問題也不存在了。
: 另外也有人提到,前艙機師是很久之前被賣了,所以才會桃園報到
: 不彷想想,現在己經有機師工會,為什麼機師工會沒有提過要把報到時間改回來呢?
: 其實理由跟上面一樣,不少機師住在公司近的地方,本來起飛前一個半小時到公司
: 現在改成要起飛前兩個小時二十分到公司,我想他們的反彈會大到想以想像。
: 所以就是有個很有趣的現象,
: "如果把空服改成桃園報到,空服會抗議"
: "如果現在把機師改回成在松山報到,機師也會抗議。"
: 最後就是以華航的立場來想
: 華航當然是希望越多人住桃園(離公司近的地方)越好
: 如果大家都住桃園,就沒有50分鐘通勤時間的考量,他排班也可以更密集和壓榨
: 只要在民航法規以內,我排給你死~~~~喔耶! (我一直覺得民航法規才是萬惡的根源)
: 這個政策一旦執行,我想很多住台北的空服,會漸漸搬到桃園來,這也是華航樂見的
: 換個方向想,一個公司在桃園的地方,為什麼大家都要住台北呢?
: 一間公司到底有沒有權力搬到不同的地點?
: 如果不改成桃園報到,我想大家還是會繼續住台北,這對華航的發展是件好事嗎?
: (組員在通勤上花過多的精力?)
桃園組員並沒有因為修改工時計算而可以晚50分鐘上班,反而壓縮休時的關係,要提早上

原本應該休12小時的,現在只要休8小時
應該要休24小時的,現在只要12小時就夠
舉個例說~今天我晚上10點落地
照舊制要休12小時的班
最早隔天早上11點之後才能接班
但照新制改成只要休8小時
隔天一早6點半就能接班
6點半到11點這中間的時間就是我們極力想爭取回來的
讓你晚50分鐘刷卡,可是少了5個半小時休息時間,這沒有人想接受吧~
但大家著眼點都在我們不接受桃園報到
的確是因為桃園報到更改工時計算
但更改工時計算後縮短休時計算才是讓組員反彈的原因
再者停車位不夠這問題公司一直沒有改善
以前因為還要等松山組員報到
所以她們報到後還有緩衝時間可以排停車位
但現在呢?更多的人因為全面桃園報到
所以要開車去公司
沒有緩衝時間又有更多的人要開車去桃園
他們反而要比報到時間再提早一兩個小時到公司排停車位
並沒有因此可以晚50分鐘到公司
只是刷卡時間晚50分 還是一樣要早早到公司排停車位
所以桃園組員並沒有因此得利
縮短工時計算縮短休時
松山報到組跟桃園報到組員都同樣地受害
: 關於配套措施,如果華航都能在松山有交通車了,我想在桃園應該也不是太難的事了
: 或許現在不完善,反過來說,如果完善了,大家真的就心甘情願地同意換報到地點嗎
?
: 最後很多人一再強調要的只是休息不是錢,我在這輕輕地點出空服工會的要求
: 1. 反對勞動基準法第84-1條迫害,除越洋航線外,其餘工作條件一律回歸勞基法。
: 2. 外站津貼應從每小時2元美金提高至5元美金,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
: 3. 未經工會同意,不得變更報到地點及工時計算方式。
: 4. 國定假日依法給予雙倍工資。
: 5.保證年休假123天、月休8天、季休30天
: 6.實施考績雙向互評
: 7.給予本會代表、理事及監事會務公假。
: 第一和三點是要休時,第五點是要假,第二和四點是要"錢",第六和七點是要權
: 簡單說就是"要錢要假要權要休時"
: 我認為這個本來就是勞工應有的權利(跟天賦人權的等級一樣了)
: 但既然有這個訴求,就應該大方地承認,而不是去否認,
: 我覺得要這些是很光榮也很理所當然的事,
: 不需要用討論第三點的方式,來帶入我沒有要談錢的這種想法給其它人。
: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想法和立場,我相信我也有我的盲點或錯誤之處。
: 如果文章上有什麼口氣讓人不舒服的地方,在此說聲抱歉,我沒有要來吵架的意思
: 或許是我文筆太差,辭不及義而造成誤會。
: 若有人可以提點我的錯誤,也非常地感謝你們的指教,讓我有成長的機會。
: 勞工對抗資方一直以來都十分地辛苦,真心希望妳們可以成功
: 也非常希望空服們能針對問題的根本,做出改善勞工環境的成果。
: PS.可以點出我的盲點或誤解,但請不要像SNATCH大一樣,做出人身攻擊,謝謝。
: EX.snatch: .我回過,我只針對腦包
作者: Chungli28   2016-06-03 13:00:00
不知道有哪些公司是可以先打卡完再去停車的?
作者: waca   2016-06-03 13:10:00
是啊~但組員也是被逼的啊,如果有足夠的停車位,就不需要提早來公司排隊等車位了啊~
作者: Chungli28   2016-06-03 13:12:00
嗯,列入工時結果是去做私事.....
作者: waca   2016-06-03 13:15:00
列入工時但並非開始計薪啊~
作者: Chungli28   2016-06-03 13:15:00
沒底薪?
作者: waca   2016-06-03 13:28:00
的確有底薪~但報到時間早晚並不影響薪水計算而且勞工在公司指定時間在指定區域內等待公司調派不用列入工時計算嗎?
作者: Chungli28   2016-06-03 13:41:00
等待公司調派要算工時,但停私車並不是等待調派做的事停車場也不是等待公司調派的指定區域這種是只能做不能說,會害到自己人
作者: waca   2016-06-03 13:54:00
追根朔源,如果一到就有車位,就不需要在那排車位了不是嗎,但是現在車位問題還沒解決,公司強硬全面桃園報到,讓停車問題加劇~
作者: ovenchen   2016-06-03 13:54:00
華航停車場數量不夠,可以停別處或搭大眾運輸工具吧!如果希望華航改善停車位的問題,應該建議將停車費用調高,迫使出國天數長的人不要停車在公司,提高停車場其他人的使用率
作者: km10635237 (HardRock)   2016-06-03 14:12:00
公司蓋在摩托車無法到達的孤島,公司也不提供居住桃園的組員接車,唯一的方式只有開車上班,而車位卻非常有限,因為你必須跟有提供交通車的地面人員搶車位!有時候十二點報到,十點就得出門,提早個快兩小時上班!鄉民們你們認為這合理嗎?
作者: kcut (王道)   2016-06-03 14:29:00
樓上 話說還有一種東西叫做計程車我記得勞基法沒有規定 雇主要為勞工提供停車位這條吧
作者: markelf   2016-06-03 14:49:00
勞基法代表最低工作權益而已 勞工爭取更高工作權益是有什麼問題嗎?
作者: snatch   2016-06-03 14:49:00
奇怪,園區(科技業)為什麼要有停車場???恩,計程車...我知道:放大絕之公司有給你底薪!!!再者,三經半夜搭計程車,有想過家人的感受嗎?園區週遭的環境機能是BOT附近可以比的?
作者: km10635237 (HardRock)   2016-06-03 15:13:00
是啊!有計程車!那要不要直接僱專屬司機載你上下班?為什麼有計程車不坐,就跟一個便當吃不飽,買兩個便當來吃是一樣的道理啊……
作者: chataulait (牛奶貓)   2016-06-03 15:34:00
計程車XD 這是何不食肉麋的翻板吧
作者: louistop (翼賢)   2016-06-03 17:13:00
本來看前一段還想,嗯爭取還ok, 但第二段,關公司什麼事停車位,不是非公司一定要解決,要自己想辦法!!
作者: AEM (喜歡短髮妹)   2016-06-03 17:54:00
為什麼公司提供的軟硬體設施不足卻要員工自己想辦法?本末倒置不是嗎?
作者: snatch   2016-06-03 18:16:00
而且他應該根本不知道華航企業總部的位置在那裡....
作者: AEM (喜歡短髮妹)   2016-06-03 18:17:00
而他可能也不知道BOT為員工設超商 該連鎖超商因為找不到工讀生而差點經營不下去只好改找華航子公司的員工來當店員……想想也是 有汽車可以通勤到那邊的有幾個會去當工讀生?然後BOT停車問題已經吵很多年了(BOT正式啟用也沒幾年)華航還把一堆分散在EMO等地的單位也搬移到BOT 在BOT上班的人只會越來越多 可是停車問題永遠無解然後自己也想對在同串其他篇的地勤人員說 在這邊也沒必要爭什麼空勤如何地勤如何了 我只知道這幾年華航出來爭取最多也最有行動力的就是空服了 某方面而言地勤現在增加的一些福利也是因為他們的行動所換來的 沒必要在這個時候爭空地勤誰比較爽誰比較辛苦 因為事實上:「大家都很辛苦」不是嗎?
作者: huz (誰盜用我帳號...)   2016-06-03 21:00:00
我覺得妳好像沒有看懂我文章的內容,妳說的兩點,我都有提到我不想再發一篇類似的文章佔版面,妳可以再看一下我的文章。
作者: spinnerl (宅)   2016-06-03 21:50:00
小弟科技業 本公司幫每位員工都租停車位員工的時間應該花在工作跟家庭 而不是通勤或找車位
作者: louistop (翼賢)   2016-06-04 00:42:00
那你的公司對你很好,但不可能全部都如此.......歡迎華航爭取,但這真不該是罷工、嫌棄工作的優先理由!休時長短才是,全世界一堆人在通勤,美國歐洲都是!!
作者: snatch   2016-06-04 01:43:00
你說的沒錯,休時是一個重點訴求.但人家重點沒有放在通勤,那是某些人自己在跳針的.而休時是依據法規規定(AOR,84-1),其計算基礎就是工時,修法有那麼容易?且緩不濟急,聽到的是職業工會+桃產總有定期會議在跟相關單位討論.我感覺華航被空服員提勞檢罰到有點怕+不爽,才硬幹這缺德事.工時計算方式改變(沒規劃討論沒配套硬改BOT報到)+84-1 get=華航開外掛,以後幹啥缺德事-->林北合法^^,那個通勤時間根本不是重點,還聽過住台南,南投通勤桃園上班的咧(結婚真是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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