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條款」過了!年底可申設星宇航空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16103
2017-10-07 13:42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長榮航空前董事長張國煒離開長榮集團後,宣布將籌組「星宇
航空」,他指出現有規定不合理,而立法委員也要求檢討相關規定,民航局向交通部提出
「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交通部昨日通過該草案,張國煒有望在年底前依
據新規定申請成立星宇航空。
對於外界質疑此為「張國煒條款」,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強調,修改規定並不是為張國
煒量身打造,也歡迎其他想經營航空業的優質團隊來申請。
王國材證實,已於昨日批准「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將要成立新航空公司
規定,改以財力、飛安人力與機隊數為主要核准考量,由非航空業者所成立新航空公司,
不再規定公司至少要成立5年以上。
依照現行「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非航空業者要成立航空公司,公司至少要成
立5年以上,且公司近3年的年營收要達60億以上,上述條件只能申請經營國內航線定期或
不定期航空運輸業務。若要經營國際航線,還得具備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5年以上
條件。星宇航空跨不過上述門檻。
民航運管規則修正後,要成立新航空公司,仍必須以公司或企業名義申請,除要提出60億
元財力證明,還須有航務、機務、飛安、機隊、品管等5大飛安主管經營團隊,航、機務5
階段審查關卡時,第2、3階段就要引進至少3架以上的飛機等。草案核准後預計最快下週
才可能預告,預告期通常2個月,估計正式實施日期是年底前。
前幾天才在說是「去除長榮條款」
今天自由時報的標題很故意 「張國煒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