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根本是典型的為了解決問題而製造出另外一個問題的方案!
人民還是有權利因為若干考量而拒絕領取貼紙版本而選擇領取3.0版護照。那到時候剩下
那些印錯的連同貼紙還不是得變成呆料躺在倉庫。
或許政府可以一次解決到位,有擔當一點的承認錯誤然後全部重置。把整個事件處理的完
美一點。
損失部分依照護照10年年限攤提。每年從外交部的預算扣除,(或許是每位員工每年年終
少0.1個月之類的)也不至於影響太大。同時也讓外交部有機會把這些損失透過增加其他
收入(漲費用或是節省採購成本)來彌平。
重點還是主管的心態要改。不能因為怕事怕輿論的指責就急著提出一個只把表面傷害降到
最低讓在野者閉嘴的方法。中央印刷廠報價報太貴,為何不嘗試別間或國外廠商的報價?
或許承包新版成本也不至於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