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要幫華航講話
但說管理層都不用負責虧損的
可能都沒當過管理層
每家公司制度不同
一般大公司
總經理 副總 業務人員
其實在法律上都是屬於委任關係
像華航董事長也是
薪水乍看之下很高
但上面隨時要你走 你馬上得走
不需要任何理由 不需要給資遣費 不需要預告
上午發布人事命令 然後電腦 電郵帳號 門禁卡馬上被鎖
連上個廁所都有人陪
下午你就得清空辦公室 警衛盯著你走出大門
都還來不及跟同事告別勒
國營董事長說換就換的
跟政府特任官部長一樣
所以有的人不想升副總是這個原因
一上去馬上從僱傭關係變委任關係
常常屁股沒坐熱就被鬥離公司了
然後同梯不想升副總的還在爽爽當經理當到退休
被鬥走的還要到處請人內投面試找新工作
基層的僱傭關係員工才適用勞基法
資遣有勞基法保障 不得任意資遣
也有資遣費可領
高層不是基層票選出來的 他們的位子是更高層給的
最高層是董事會和股東大會
高層當然對它們負責 然後壓榨基層阿
為了保住位子 當然要拼命取悅更高層
然後想辦法幫公司省錢
除非今天董事長是員工票選出來的 不然為什麼要幫空姐爭取福利呢
反正每年都有一大票剛畢業的年輕正妹搶著要應徵空姐
幹嘛要去理那些整天吵著要糖吃的老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