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twreporter.org/a/after-china-airlines-strike-union-02
法律戰:華航的利器,工會的死胡同?
文/龍建宇(《法律白話文》特約記者)
攝影/余志偉 蔡耀徵(特約攝影記者)
2018.6.22
華航空服員罷工之前,空服員職業工會幹部洪蓓蒂、蘇盈蓉、沈家源
、張書元都曾被懲處停飛,不過當年的「停飛四劍客」很快速就恢復
了原職。相較之下,罷工後這兩年內,已有6名幹部被懲處,另有2名
幹部被約談。原本寄望以法律還己公道的工會,反而陷入泥淖......
。
現年41歲的華航企業工會理事張書元,在華航擔任空服員已經19年,
對於身經十幾件裁決與訴訟案的他來說,去勞動部打裁決、法庭打訴
訟已經習以為常的事情。
在罷工前,張書元已經是資方「頭痛人物」。2015年1月22日,他和
幾位工會幹部策劃「憐荒尾牙」晚會,要跟資方爭取年終獎金分配,
後來被華航懲戒,停止飛行任務。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前祕書長林佳瑋透露,在被公司停飛後,張書
元不顧公司「員工受訪規定」,竟然接受媒體採訪,對於整個工會運
動是很重要的轉折。
「公司會發一些員工規則,裡面提到禁止個人受訪;到抗爭記者會現
場之後,還有兩個主管在等我,」張書元說道。因為他「膽敢」違反
公司規定說出員工心聲,這個效應延伸到後來資方提出《勞基法》
84-1條款同意書、恣意更改報到地點等事件,越來越多員工願意接受
媒體採訪,進而引起空服員怒火,最後上街頭罷工。
目前是空服員企業工會理事的張書元,在華航罷工後這兩年,又多添
加了好幾件訴訟案。
透過法律宣示懲戒之荒謬
去(2017)年6月,他在交通部前的「運輸業工時大體檢」活動中,
擔任抗議行動劇演員而被公司懲處一大過兩小過(此案已被勞動部不
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判定為打壓工會行為);也曾在臉書批評華航
光鮮亮麗招考空服員的廣告都是騙人的,真正的情況是辛苦又過勞。
以上行為雙雙被華航以民事損害名譽及刑事誹謗罪提告,不過民事部
分華航已敗訴,刑事部分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承辦許多華航訴訟及裁決案的律師劉冠廷指出,資方總是宣稱懲戒是
公司本來的管理權限,因此工會必須使用裁決來向會員、民眾宣告:
資方此舉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而不是管理權限。
針對華航公司發動的種種懲戒,張書元選擇以訴訟救濟自己的權利。
但多年訴訟下來,他越來越明白:「法律,已經是資方的武器!」
「勞裁多到我已經記不得了,再加上民事與刑事的案子,我幾乎都贏
。但其實訴訟就是在賭,我只要輸一次就是沒有工作了,對公司來說
卻沒差呀!就算我勞裁贏了,又怎麼樣?公司就是繼續罰錢,然後再
走行政訴訟,繼續打官司。我覺得這就是身為一個法人跟自然人的差
異吧。」
資方學精了:挾龐大資源打泥巴戰
事實上,華航資方這兩年採取更積極的訴訟手段。過去,勞方發動的
主戰場已經成為資方佔領的地盤。
以「禁搭便車條款」訴訟為例,2017年3月25日,勞裁會認定違反禁
搭便車條款明顯是打壓工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但依照規定,勞動部只
可以對華航打壓工會的行?開罰,法定額度是3~15萬元。即使能累罰
,但都需要再一次申請裁決,即使再罰個3~15萬元,華航壓力也不
大。
對工會幹部來說,他們真正要的不是對公司罰錢,而是希望能夠落實
「會員才可以享有特定權利」的概念,期待未來讓更多人知道工會的
福利、認同工會的理念而加入工會。
然而,勞裁會的決定只能對公司開罰,而無法促成資方執行,於是工
會再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希望可以得到一個民事判決,強制華
航執行。工會要求,如果公司將全體員工外站津貼加薪至5美元,則
參與罷工的會員要再調漲至7美元。
這訴訟目前還沒有結果。但華航公司在工會提起民事告訴後,也不甘
示弱地去桃園地方法院提了另一個訴訟,主張2016年6月24日當時所
簽定的罷工協議,肇因工會採取突襲式罷工,用「造成華航公司與旅
客之困擾」的方式,迫使華航接受團體協約,且當時何煖軒董事長與
總經理剛到任一天,因此華航公司是在「急迫、輕率、無經驗」的狀
況下接受罷工所提之7項協議,法院應該撤銷該協約。
桃園地院受理這個訴訟後,導致台北地院暫時停止由工會提起的訴訟
。因為後者認為,如果要判華航違反契約,應該是以契約的存在且有
效為前提,為了避免矛盾,台北地院法官就裁定暫時停止這個案件,
想等到桃園地院判出來之後再做決定。即便後來,這個暫時停止訴訟
的裁定被上訴審法院撤銷,但是光是這個停止訴訟到再開啟訴訟,又
耗費超過半年時間。
時間顯然站在資方那邊,走法律程序對資方有利多了。
在華航企業工會理事潘家洛被調職的案子中,雖然2018年3月2日裁決
會認定調職是違法的打壓工會行為,但華航至今未將潘家洛從地勤調
回空職員,且又向法院提起『確認調職行為有效』的民事訴訟。
另一個案件,則是工會幹部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因2017年於交通
部前抗議過勞血汗的行動劇,被華航公司的客艙組員評議會建議記過
懲處,甚至解僱(註)。勞裁會在2017年10月23日認定,這是打壓工
會的不當勞動行為,但是華航不為所動,後來竟還繼續召開人評會,
並確定針對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決議都記一大過、兩小過。2018
年6月15日,華航這件二度懲處又再度被勞裁會認為是打壓工會的不
當勞動行為;勞裁會並重申,工會幹部合理的批評公司勞動政策,是
法律所要保障的工會活動自由。
雖然勞裁會還了林馨怡、朱良駿、張書元一個公道,但是訴訟所耗費
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卻是無法回復的。
朱良駿說:「這就是資方跟勞方最大的差異,資方可以去忍受3、5年
的訴訟,最後輸了也沒有差;但是對勞工來說,就有可能在3、5年間
發生一些令人遺憾的事情。」
劉冠廷提到,訴訟雖然是大家都可以行使的權利,但是勞資雙方資源
不對等,對勞工來說,律師費就是極大的成本,但公司只要每年預編
訴訟費用,公司出錢就可以。
寒蟬效應已起?
對工會來說,以往很重要的抗爭手段之一就是訴訟。然而,看準訴訟
結果未必真的對勞方有利,資方懲戒工會幹部的情形已經越來越檯面
化。
在桃空職工內,華航員工會員代表有27人(身兼理監事者有12人),
在他們拿下華航企業工會之前,沒有被公司約談過。然而,2017年張
書元等人成功拿下企業工會主導權後,公司即針對桃空職工幹部在網
路上的言論及工會活動的發言,採取約談懲處的動作,如今已確定有
被懲處的理監事共4人(朱良駿、張書元、潘家洛、林馨怡),被約
談但懲處尚未發布的有2人(蘇盈蓉、張馨方);在企業工會部分,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因為工會言論而遭到懲處、祕書長朱梅雪
則是因為工會言論被華航控告妨礙名譽。不僅如此,前桃空職工祕書
長林佳瑋(非華航員工)也被華航告毀損名譽。
張書元提及,雖然他們碰到的訴訟大部分都贏了,但最後公司可能不
予理會或是一直拖,這些事情對於他個人的生活有很大影響,別人看
在眼裡,或許就不再願意站出來,怕受到一樣的對待。「其實就是一
種寒蟬效應。大家都覺得我們受到《工會法》的保護,但直到我們在
這個處境裡,才知道《工會法》是一個沒有用的東西。連我們工會幹
部都受到打壓,這會影響到會員,不出來參與,」他說道。
一位匿名的空服員則說:「2016年我有參與罷工,雖然我曾經是那個
大聲疾呼叫大家去罷工的人,但現在華航裡面風聲鶴唳,幾個幹部都
被打壓成這樣,根本就沒有人敢出來了。」
雖說工會要團結,但幹部種種受到打壓的狀況,會員們都看在眼中,
想要發表喚起會員勞動意識的言論,又會遭到關切。如此一來,工會
要如何號召動員?
匿名受訪的4名非工會幹部的空服員,不約而同地提起公司這兩年政
策的改變:包括東南亞國家的外籍組員開始出現在以前不用外籍組員
的航班裡,如飛中國、日本的航線。還有,華航發布的產學合作計畫
,也就是招募學校實習生,每學期提供15萬元獎學金,也就是一年25
萬元的薪水,讓實習生每個月上飛機服務60個小時。
2018年6月間,空服員職業工會持續針對華航實習生的開了多場記者
會。雖然這兩個計畫的影響還未立即顯現,但空服員認為,這無疑是
公司要利用更便宜的勞力來因應未來業務的拓展,一定會對他們產生
排擠效應。
不站出來,是眼看自己的權益可能在逐漸消減中;站出來,可能立即
面臨資方打壓權益受損——多數華航空服員的處境就是如此。
下一步:勞工必須團結
面對資方軟硬兼施的動作,記者在採訪過程當中問了每個工會幹部同
樣的問題:「你覺得現在最需要改變的現況是什麼?」
「團結!」
「會員要團結啦!」
「沒有團結起來爭取自己的權益真的不行!」
對於工會而言,台灣的法律及訴訟制度無法保護他們,他們沒有辦法
跟雇主談判,雇主不理就是不理,說話太大聲反而會被認為是叛亂分
子。「因為他們不會解決問題,只會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張書元說
。
但要如何打破寒蟬效應,讓會員更願意站出來?此刻,工會幹部也沒
有清楚的答案。
他們重申,在此艱難時刻,能夠支持、保護幹部的就只有會員了。得
讓工會幹部知道,自己背後有會員支持,一來可以讓幹部並非盲目地
往前衝,二來也讓公司理解這是大多數員工的勞動權益,而不是少數
人意見。除了街頭抗議行動之外,花更多能量在會員經營與溝通上,
恐怕是下一階段華航工會必須經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