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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4 15:19:43[媒體名稱]聯合新聞網
[新聞日期]2018-11-14 14:48
[網址]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48008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遠東航空灌水營收財報不實 法院判賠償投資人2.4億元
遠東航空因營運不佳,爆發財務危機,擔心被列入全額交割股,前董事長崔湧、前總經理
陳尚羣等人偽造不實契約,虛增公司營收,造成投資人損失。投保中心受331名投資人委
託提起訴訟,向遠航、相關主管等人求償,台北地方法院今判賠2億4161萬1101元,可上
訴。
其中,遠航是發行不實財報的單位,本應負擔全部賠償責任,但遠航經法院裁准重整,依
據重整計畫,償還無擔保債權比率為3%,而遠航2015年10月16日重整完成,應賠償金額為
889萬3191元。
法院認為,崔湧、陳尚羣2005年間因遠航公司營運績效不佳,淨值持續下降,為了避免每
股淨值低於5元,會遭櫃買中心變更交易方式,改列「全額交割股」,影響銀行授信和股
票的流通性,導致經營困難,竟決議美化公司財報。
兩人自2005年2月起至2007年底,夥同財務部門主管吳勇璋、企劃部門主管施建華,多次
和吳哥航空、東信旅行社、韓澳旅行社、韓馬旅行社、Angkor Group公司、Oriental
Pilot 公司間,訂定多份「假契約」,再將遠航帳上記錄虛增營收,製作十季不實灌水財
報。
331位投資人委由投保中心提起訴訟,求償2億4876萬3288元;法院認為,投資人自2005年
8月31日至2008年2月13日,買進持有遠航股票受到損失,與遠航財報不實間有因果關係,
投資人請求賠償有理由,判遠航、董事長、總經理、董事、監察人等,共應賠償2億4161
萬1101元,其中遠航應賠償889萬3191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