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長榮罷工這次的訴求

作者: prussian (prussian)   2019-04-25 19:51:41
每次罷工都要科普一遍百年歷史團體協約法禁搭便車的立法意旨...
第13條(雇主不得無故對所屬非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進行調整)
  團體協約得約定,受該團體協約拘束之雇主,非有正當理由,
不得對所屬非該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就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
勞動條件,進行調整。但團體協約另有約定,非該團體協約關係
人之勞工,支付一定之費用予工會者,不在此限。
白話文講,就是鼓勵你一起加入團體,一起享受團體協約談的條件
所以有這個限制。讓你為了避免這個限制,考慮加入工會團結陣線。
因為沒有這個條件的話,工會的運作其實是處於相對不利的立場。
這是以法律試圖拉近勞資立場的不對等。
有沒有意識到要為自己發聲,能不能出力為自己發聲,
而不是等著坐享其成搭便車,當然是重點中的重點,而不是所謂小小的差異
避免差別待遇的另一個方式,就是所有人都加入團體共同和資方對話。
那你可以說說,為什麼你不想共同努力,卻想要享受努力的成果嗎?
因為你覺得一樣委曲了就應該給你?
不努力也想享受的話,那你是要等超人還是白馬王子來拯救你?
但工會或成員的某些言行或作法,導致推力還大於團體協約禁搭便車的拉力,
那就是另一個問題了
※ 引述《ghost811203 (笑嘻嘻)》之銘言:
: (文長)
: 先聲明,我是長榮現任內勤,對於勞工爭取自己權益,我完全贊同,但爭取的權益應該是
: 立基在「合理」之上。
: 這次的罷工議題,我從內從外聽了不少說法,但總會思考是否因為自身不是空服員,導致
: 有盲點或偏頗,發這篇文其實更希望的是能夠聽見更多元的聲音,避免片面的思考。
: 1. 禁搭便車條款
: 這點應該是本次罷工的主要訴求,但我始終不理解堅持的點何在?
: 工會成立的目的,不是應該替某一群體謀取共同的權益與福利嗎?但這項條款的結果其實
: 只是造成群體內部的對立,我身邊的空服員朋友也透漏過「有些工會成員非常仇視沒加入
: 工會的空服」、或因為群體壓力才加入。
: 完全理解工會成立、運作與抗爭都不容易,願意站出來戰鬥也需要非常大的勇氣,但至少
: 就我而言,若我今天站出來為我認同合理的權益抗爭,希望獲利的絕對也是全體內勤同仁
: ,而不會限縮在「有站出來發聲的人」,因為當我認為不公正的現況,對於其他人來說是
: 同樣的不公正啊,只是差在有沒有勇氣、或有沒有意識為自己發聲而已。
: 另一點則是以抗爭權益的立場而言,禁搭便車條款非常明確不會被資方所接受,在此同時
: 也會模糊掉其他有商議空間的訴求,只要存在這項訴求,無論是媒體報導焦點、或是資方
: 態度,都是在變相拉低其他訴求的通過可能性。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4-25 20:16:00
作者: INEEDTRUTH   2019-04-25 20:30:00
推,台灣勞工想要爭取權益還有好長一段路要走
作者: Bujo (部長)   2019-04-25 20:37:00
耍流氓跟職場霸凌,某綠算是行家中的行家吧?非工會會員也可以自組團體透過公開聲明向公司喊話主動放棄工會會員爭取的加薪與福利,再來說請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然你們跟好市多那些不辦會員卡就想試吃要折扣的非正常人類有何兩樣?
作者: preppie (Puti tai nobiu)   2019-04-25 20:56:00
可是現在是明明有人不想去好市多吃東西結果被有會員卡的人言語霸凌。XD
作者: ghost811203 (笑嘻嘻)   2019-04-25 20:56:00
樓上這個例子不太恰當吧,今天應該是每個人都拿了好市多會員卡,但一部分的會員花時間出來抗爭應該要給會員更多權益,卻說不能讓那些沒出來發聲的會員擁有同等權益。
作者: atcr622 (atcr)   2019-04-25 20:56:00
整天忙著鬥自己會員,把人打成工賊真好笑。明明很多人是繳了會費還看不到車在哪,提一下禁搭便車不是重點也不行了,真的要來資格論嗎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9-04-25 21:04:00
可以丟棄你的言論自由嗎?別搭民主前輩的便車
作者: Faried35 (Manimal)   2019-04-25 21:12:00
這本來就是很簡單的邏輯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9-04-25 21:21:00
這條很容易會讓工會幹部走向專制獨裁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9-04-25 21:23:00
但沒這條依照人的惰性 那幹嘛要有工會反正你們去抗爭 我就做我自己的 死了你們去死有賺到多的我也一起上車
作者: gama (我是γ)   2019-04-25 22:40:00
爭取權益沒有不對啊,只是現在有某些激進派的成員言論真的很容易讓外人反感,搞得好像只有你工會說了算,其他人都不能有意見
作者: Raiwind (Wind)   2019-04-25 22:52:00
很好啊 都不要搭便車 後面年終工會罷工的領3000 其他照領4個月罷工造成公司虧損的千萬別佔別人便宜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5 22:55:00
讓外人反感也不關你屁事
作者: Raiwind (Wind)   2019-04-25 22:55:00
華航第一次罷工後年終不分地空變成那什麼鳥樣 劇本還要再演一次就是了
作者: gama (我是γ)   2019-04-25 22:59:00
長知識了,原來外人不能對工會反感?那就不要出來哭說大眾不支持啊講那什麼屁話,反正你們也不重視想說服大家支持就來討論,說了個反感就放大絕?自助餐好吃嗎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5 23:02:00
你要反感那是你家的事啊你要住海邊我也不能控制
作者: gama (我是γ)   2019-04-25 23:16:00
喔,我知道了,看起來旅客反感也不影響到你們嘛?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5 23:24:00
所以你是旅客還是我是長榮空服?假設假設再假設 沒別招了嗎?
作者: gama (我是γ)   2019-04-25 23:27:00
你不是工會就不要在這邊幫工會招黑了,是的話只能說你很可憐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4-25 23:28:00
https://i.imgur.com/0A1n5vd.jpg不需要外人認同 整天推文幹嘛 不會回家睡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5 23:32:00
不用外人認同的話就不要開口閉口都在講勞權,工會沒那麼偉大請正名一下自己爭的就是錢錢錢,而不是什麼勞工權益,OK!?
作者: ppdev (PPDev)   2019-04-25 23:37:00
錢也是勞工權益啊...樓上是聽到是受不了嗎?真偽善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5 23:43:00
錢是勞工權益,但是勞工權益可不是只有錢;我是受不了那種明明是為了錢卻為了想要爭取其他人認同而要包裝成是爭勞工權益結果別人不認同時再改說類似關你啥事你住海邊的言論而已喔..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5 23:51:00
哈哈哈一堆人認為我是長榮空服 好可愛喔你們找到一個標靶可以攻擊 殊不知自己都不確定標靶是不是對的要反方意見回家睡不能推文 怎麼這麼可愛啦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5 23:55:00
所以樓上的意思是不只別人住海邊,你也住海邊就是了?(笑..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5 23:58:00
樓上試圖阻止工會爭取 我有阻止誰推文還是幹嘛了嗎 (^_^)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4-25 23:58:00
你是不是很在意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0:00:00
我有試圖阻止工會爭取什麼?我只希望正名而已,你住海邊?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6 00:01:00
我有阻止你嗎XD 歡迎你發表評論啊 邏輯可不可以強一點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0:05:00
我有說你阻止我什麼嗎?我是在請問你指稱我試圖阻止工會爭取的說法是從何而已;你不只邏輯,連閱讀可能都要加強一下喔..來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6 00:08:00
氣到手抖亂打字了嗎?深呼吸喔您慢慢調整呼吸 先洗洗睡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4-26 00:09:00
真的欸 過12點了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0:10:00
沒辦法回應自己說過的話只能挑打錯字這點回啦?就這點程度?就這點程度還要別人邏輯強一點也太自以為是了(笑..今天早點休息明天加強邏輯和閱讀後再來吧,加油,好嗎?..
作者: Bujo (部長)   2019-04-26 00:40:00
突然覺得工會這些人很廢耶,禁搭便車是很好理解沒錯,不過對某些為反對而反對的傢伙來說,他們就只能理解字面上的意思,根本不當他是一條法律,難怪2016那次被資方抓到小辮子,工會這邊也沒反省吧,好像事情過去就過去了一樣,難怪被人說是辦家家酒。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0:54:00
最近看到一說是工會要禁搭便車那就請連因罷工造成的損失也禁搭便車由工會成員承擔,這種說法不知道工會要怎麼回應..
作者: ppdev (PPDev)   2019-04-26 01:00:00
你是從哪個角度想到這個的啊?罷工的損失
作者: APC ( 能搞革命 我很快樂 )   2019-04-26 01:01:00
拜託,罷下去
作者: Bujo (部長)   2019-04-26 01:04:00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 送給某樓,你想害公司被告嗎?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1:06:00
不是我,而是有人提出這個說法我是覺得還滿有殺傷力就是..工會成員希望爭取到的權益只有成員們享有,可是爭取權益過程所造成的傷害卻是全體員工共同承擔,老實說這挺矛盾的不是?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1:31:00
沒罷工者--可領薪水 不會有未來被針對的風險 禁搭便車罷工者 - 成功享用抗爭結果 期間沒領薪水 承擔風險壓力公司--協商 衡量罷工與接受協議的商業考量(損失等) 若因損失 是否裁減支出(人力 考績獎金等)的支配方各方都要彼此該承擔的風險 其實這樣看 就不會覺得禁搭便車不好 當然另一方面 工會運作時 把另一方都當敵人罵就是另一回事了 單純討論"禁搭便車"的用意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1:39:00
你都寫出公司可能因損失而減少支出,怎麼還會不懂我的問題?除非工會的說法是公司因損失而減少獎金是公司的事與工會無關要不然工會的行動就的確是有造成沒罷工者的損失不是嗎?..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1:45:00
公司可以針對阿 這就是上下不對等的問題 另外不否認"可
作者: ppdev (PPDev)   2019-04-26 01:45:00
不要再糾結了,上面b大已經跟你說去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1:47:00
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5條有沒有解釋到我的疑問請先看清楚好嗎?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1:47:00
罷工兩個禮拜 就是少半個月薪水呢 又不是罷工就一定成功 罷工是最後手段
作者: ppdev (PPDev)   2019-04-26 01:48:00
雇主不得以工會及其會員依本法所為之爭議行為所生損害為由,向其請求賠償。你的疑問是?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1:52:00
是呀,套句投資術語來說罷工者是 high risk high return,至少有 return,而非罷工者卻只有 loss,所以我可以理解為什麼會有像這篇原文作者一樣對罷工持保留態度的長榮員工了..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4-26 01:52:00
他是說沒有罷工的員工啦 不是在說公司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1:53:00
1:07~1:08 和 1:41 的推文跟勞資爭議處理法 55 條有關?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1:54:00
no 罷工者 high risk , 但是有可能 no return阿......到底為什麼覺得罷工一定都會成功? 就算真的成功好了 換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1:55:00
是呀,至少有可能有 return,但是非罷工者卻只有 loss 對吧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1:55:00
算期間的不支薪損失 或許都還虧
作者: Bujo (部長)   2019-04-26 01:55:00
我覺得應該先舉辦個投票,「是否了解禁搭便車條款就是團體協約法第13條」,先讓鄉民知道其實這是條法律,只是這間工會廢到不行,讓各位先知大德浪費時間討論錯誤的方向。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1:57:00
"有可能"return 的前提是 "有可能" loss"更多"阿XD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4-26 01:58:00
我個人認為 沒參加罷工的比受罷工引響的旅客還慘啦旅客還能求償 但沒參加罷工的 好像沒有可求償對象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1:58:00
你沒有發現你整篇毫不在意非罷工者的loss嗎?這才是我要問的這也才是這篇原文作者所持的觀點,請問有瞭解了嗎?..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4-26 02:00:00
不過 沒參加罷工還繼續工作的 也許公司會發獎金鼓勵?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2:00:00
同意會Loss的觀點 但跟我覺得禁搭便車合理 不怎麼衝突
作者: a5480277 (tk)   2019-04-26 02:01:00
所以也不一定只有loss啦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2:01:00
另外以台灣公司的習性 沒參與罷工的 未來考績跟獎金"通常" 都會比較好啦 所以一定loss嗎? 我是不覺得突然覺得跟a大 同時觀點相同XD
作者: Bujo (部長)   2019-04-26 02:02:00
某樓想表達的是罷工者會造成非罷工者的損失,因為如果營收因罷工減少,造成原本獎金應該拿四個月變成不到四個月,損失的部分,某樓希望罷工者負擔這個責任,營收損失不至於影響到薪資,但的確會影響到年終獎金,可惜年終獎金算是額外的飼料,公司今天就算大賺,他不給也沒違法,你要罷工者怎麼承擔?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2:04:00
再強調一次,我沒有希望罷工者負擔這個責任;我只是忘記在哪一篇看到這種說法覺得其實挺有道理,也反映在原發文者的文章裡,所以提出這個疑問;比如說 j 兄覺得不一定是 loss,比如說 B 兄覺得公司不給也沒違法所以沒理由要罷工者怎麼承擔,這些說明能不能解除原發文者對自身權益損失的擔心或諒解,這我無法代替發言,只是我如果是他的情況我恐怕沒辦法接受就是同時,我會因為沒辦法接受而消極甚至是抵抗性的看待這次罷工
作者: ppdev (PPDev)   2019-04-26 02:10:00
老闆經營不善造成我沒有年終獎金這種也很難說損失多少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9-04-26 02:14:00
當然,對某位老愛說別人住海邊但其他自己也住海邊的咖來說,即使是長榮員工,但是非工會成員的人的反感一點都不重要就是
作者: jackyzhes (金寶)   2019-04-26 02:16:00
如果是討論禁搭便車這件事 我覺得討論沒罷工者有沒有loss 很怪 當然如果討論支不支持罷工 不支持我立場是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不支持*的
作者: Bujo (部長)   2019-04-26 02:20:00
閣下應該知道長榮集團至少四五十年了吧,雖然我們EVA履歷表上面寫不接受關說,實際上呢?空服員配偶是高層或是張飛的後代,不懂事長的駙馬爺,旅行社裙帶等關係的子子孫孫,他們加入工會早就被幹翻了。
作者: policeman180 (555)   2019-04-26 07:57:00
這系列文章把工會的嘴臉都看清楚了
作者: lidocaine (Euge)   2019-04-26 08:08:00
不太理解工會說不需要路人甲支持 但是又一直在洗推文要霸就去罷 哪天先說一下就好 講一堆也不知道再說啥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9-04-26 08:20:00
畢竟大眾的嘴臉看多了 平衡一下(?
作者: joey0422 (Joey)   2019-04-26 09:24:00
隨便把人抹成某工會會員我也是笑了講得好像發表支持工會言論就必定是工會派來發文 只有這點能耐啊
作者: policeman180 (555)   2019-04-26 09:32:00
這麼快就切割啊 也沒差啦 話說最愛講不支持的都是奴 資方腦 好像就是左膠要罷也沒差啦 希望政府立法明確給預告期就好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9-04-26 10:00:00
為什麼說工會成員是抹工會成員是貶義詞嗎嘻嘻
作者: LStrike (擊倒!!)   2019-04-26 12:12:00
作者: Bujo (部長)   2019-04-26 15:42:00
老實說工會之所以想要輿論的支持,是因為輿論可以影響政府的態度,政府還是要看風向做事,誰有最多某綠的把柄?政府,工會做不到直接威脅資方,只好靠輿論來威脅政府,不過工會這樣的做法造就罷工成敗八成要看政府的態度,而不是你工會整體會員的決心。
作者: policeman180 (555)   2019-04-26 15:53:00
樓上污衊工會 工會說成功是靠自己爭取的
作者: kongyeah (^.^)   2019-04-26 15:59:00
joey 明顯是x隊友,工會因你而更黑
作者: flycenter (藍與白的對話)   2019-04-26 22:54:00
不管有沒有要罷啦,工會成員要爭取自己權益就去爭取啦但不要把不想攪和的人一起拖下水就好了啊到處問沒加入的人為什麼不加入,這不是很骯髒嗎?然後阿,公司要我們跟客人平心靜氣的說,我們尊重工會爭取權益,我真的講不下去欸
作者: gnipiuh (hpw)   2019-04-27 02:52:00
團體協約““得””約定,受該團體協約拘束之雇主,非““有正當理由””,不得對所屬非該團體協約關係人之勞工,就該團體協約所約定之勞動條件,進行調整。(#禁搭便車自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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