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來看看工會法第35條
: 第 35 條
: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 一、對於勞工組織工會、加入工會、參加工會活動或擔任工會職務,而拒
: 絕僱用、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 二、對於勞工或求職者以不加入工會或擔任工會職務為僱用條件。
: 三、對於勞工提出團體協商之要求或參與團體協商相關事務,而拒絕僱用
: 、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待遇。
: 四、對於勞工參與或支持爭議行為,而解僱、降調、減薪或為其他不利之
: 待遇。
: 五、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之成立、組織或活動。
: 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
: ,無效。
: 長榮並沒有威脅員工不能加入工會
: 只是表示,若罷工而影響公司獲利,將停發年終及相關員工福利
: 這哪有威脅員工?
長榮這公關稿沒跟法務部門開會嗎?
換個說法不就下莊了 ?
1、若罷工導致公司獲利大幅下滑,甚至虧損,基於持續營運與恢復競爭能力考量,將暫
停年終獎金與年度調薪,直至恢復獲利為止。
2、承前,因罷工期間營運勢必面臨重大影響,有暫停或限縮福利措施的必要,故依「長
榮航空公司國際航線員工優待機票福利辦法」第26條「本公司得視營業狀況於一定期間或
區間停止或限制優待機票之使用」之規定,公司自罷工首日起3年,將暫時停止所有員工
及眷屬申請/使用本公司員工優待機票暨聯航(ZED)優惠機票;
惟為鼓勵全體空、地勤員工於罷工期間支援公司,避免損害旅客權益,只要於罷工期間同
仁依班表出勤者,與配合公司調整班表者,不受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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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公司獲利大幅下滑,甚至虧損,基於持續營運與恢復競爭能力考量,將暫停年終獎
金與年度調薪,直至恢復獲利為止。
2、承前,公司發生獲利下滑或虧損時,依「長榮航空公司國際航線員工優待機票福利辦
法」第26條「本公司得視營業狀況於一定期間或區間停止或限制優待機票之使用」之規
定,公司自獲利大幅下滑,甚至虧損起3年,將暫時停止所有員工及眷屬申請/使用本公司
員工優待機票暨聯航(ZED)優惠機票;
3、若於公司營運遭逢重大影響時,仍願意配合班表出勤者,且與配合公司調整班表者,
不受此限。並且公司將加發支援獎金與支援優待機票予出勤員工。
這樣不就沒砍罷工者福利? 公司虧損砍全體員工福利,合情合理吧?
公司法第一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
又不是以慈善、普渡眾生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