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預計昨晚搭乘卡達航空從土耳其-杜哈-香港-台灣,到機場報到的時候才知道班機取消了,完全沒有收到任何通知!
詢問取消原因,櫃檯人員也只含糊的說是杜哈機場那邊有問題,含糊帶過。
改成隔天晚上的班機,航空公司負擔了當晚住宿跟往返機場飯店的交通費用
今天至櫃檯詢問「開立延誤證明」&「賠償」事項,櫃檯人員很堅持要我們先進去,登機前才會給我們證明,至於賠償一直推託,表示不知情,要我們到杜哈、香港或是台灣再詢問當地櫃檯(反正就是不在她那邊辦理就對了)
爬文之後發現我們的情況好像不適用歐盟班機取消的賠償規定?
請問卡達航空臨時取消班機,我想向卡達航空主張賠償600歐有機會嗎?
有版大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