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rwcc (老馬)》之銘言:
: 我有做一點功課
: 上網看懶人包
: 知道空服員的苦處
: 也猜想如果很難改變制度
: 那至少錢多給一點
: 有點哀傷(錢多拿去養病的概念)
航空版原本出沒的人應該都是同業的鄉民為主
我也只是長榮航勤的裝卸離職員工
我有航勤仍在工作的朋友, 也有航空地勤的朋友, 認識都超過5年以上
#1T3aI5v9 (Gossiping)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曾經待過航空產業,還是因為關心而和我一樣來版上
但只要待過航空產業的人
一看那個八大訴求只有幾條跟空服員有關
剩下的都是外部工會的"利益"
先不談 是否工會拿到利益會利於公司這一點
環環相扣就是幹話
爭取空服員福利 和 爭取工會權力, 這是兩件事情
然後, 長榮是守法公司或非法公司 跟你 勞權的爭取 沒有關係
因為非法你就去告, 不需要透過罷工手段
我相信大家慢慢去拆解下面這個網址, 去釐清為什麼
這次的案件跟2016年華航那次罷工事件後續有關
http://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asp?id=284951
我直接引用最重要的一條 原告=職業工會
= =
原告從宣布罷工(105年6月23曰18時01分),到
開始罷工(105年6月23曰24時),期間僅5個小時,確實屬突襲性罷
工。而面對原告此種突襲式罷工行動,衡情參加人須採取緊急應變
措施作為因應,以維持營運,避免嚴重影響旅客權益。是以,參加
人在罷工之前,即宣導或說明希望員工可以選擇不參與罷工或給予
罷工期間出勤員工若干獎勵金,此係參加人合法、合理對抗手段,
不應認定為不當勞動行為。
= =
這也就是長榮0508提出的, 有上班的人有福利的原因
也因此不能構成秋後算帳, 職業工會更不能以罷工要脅長榮去剝削員工福利
這些東西, 根本不需要專業知識, 只要願意多關心一下就能查到
而且這個法律判決我相信符合這個版的討論內容
最好是自己查, 看不懂用問的
因為網路上也有風向刻意去誤導這些內容
但空服員我真心不覺得他們會去學習法治
而現在新六大裡面協商破局的原因
我相信絕對不是因為空姐受盡委屈, 因為協約都談好了, 這不是爭議點
這些空服員怎不跟它們父母說長榮都答應妥協了??
他們父母一定會問"那你到底現在在罷三小"
因為職業工會不肯上法院阿 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