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hodes (宇宙護衛隊)》之銘言:
: 空服連要加什麼料都還沒講,就被告危害飛航安全罪,
: 機長離開座位處理旅客便事就ok?
就ok.不然你說有罪就有罪?
喜歡你可以提告
: 前幾年還有清泉崗機場能見度低於降落標準,
: 所有飛機都走了,只有一台落下去,
: 要不要主動告發?
: 所有未達穩定進場標準仍降落的,要不要全部告下去?
: 不用說他航,有機長在松山機場風太差降不下去,
: 結果被那個公司開會拔階,
: 那些與會的主管是不是應該全部送辦?
: 還有不給貨機機師瓶裝水的。
: 以這件告空服的標準,
: 以上全部符合「以其他方法」違害飛航安全罪,
: 該罪的追訴權時效是20年,
: 飛機上乘客可提起告訴,
: 一般不相干的人可以提出告發。
: 告訴、告發怕被警察吃案的話,
: 可上網向各檢察署檢察長信箱提出。
想告去告
: 蠢不蠢、是不是濫告?
: 很明顯!
你說蠢就蠢?
我這輩子最賭爛就是說什麼濫告
人民本來就提告的自由
再小的事,對人民都是大事
我期望中法律是保護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
是社會公正的底線
現在我說這些話都會被自己笑死.
上過法院都知道
不論你被誣告.被詐欺.他們就覺得是小事,
我就不想要和解,也不要賠償金,想要個是非而已
不斷叫你調解.明示暗示叫你私下去和解
不要增加他們工作量.
我覺得判個是非這麼難嗎??
檢察官.法官領國家薪水,卻以案件多就拖延,
把我心中關於是非的最後一道防線都摧毀了
就跟監獄罪犯多,那我們就降低假釋門檻來解決??
是我我會覺得先加蓋監獄,多聘相關人員,
再著手研究犯罪原因與預防方法
老是掩耳盜鈴.把人假釋放出來就沒事?
案件多,大家不要來提告就沒案件?
什麼邏輯?
無法防微渡漸,終將造成重大的後續傷害的.
就像罷工封鎖線
原本允許你在公司鄰近處社柔性勸導加入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