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10/02起,華航將全面採用新版 Fare Family 架構並開始酌收“未登機費",
019/10/02(不含) 前開票之機票,適用原票價規定; 019/10/02 後 (含) 開票之機票,
則需遵守新規定。各地區相關未登機費將統一於019/10/02起全線共同施行新制。
適用對象 :
開票日自2019 年 10 月 2 日起,持 CI / AE 之機票、訂位狀態為 HK 之國際線自營航
班旅客 (含WUX CI8609 / 8610),未於班機起飛前主動通知航空公司取消訂位,亦未實際
搭機者,皆需依照票價相關規範,收取未登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