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聞來源:
公視新聞網
2. 新聞標題:
罷工結束2個月 空服員工會稱遭長榮打壓
3. 新聞內容:
2019年9月6日 曹晏郡 郭俊麟 台北報導
https://youtu.be/qPObZdv1rsA
長榮空服員罷工事件已經結束兩個月,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指出,過去這2個月以來
,勞資雙方進行三次協商,但資方還是向工會求償高額賠償金,因此呼籲勞動部要出面。
長榮空服員和律師團舉起白布條抗議。因為長榮罷工事件落幕至今2個月,雖然已經進行
了三次協商,但工會幹部認為,還是有被資方打壓的差別待遇。
http://news.pts.org.tw/news_images/445184/1567747270g.jpg
桃園市空服員工會長榮分會理事詹捷宇表示,「例假日以及國定假日這些期間內,本來就
不需要提供勞務,雇主是應該需要發給我們薪資的,但是長榮航空不但沒有發給我們薪資
,還從這20天內扣掉我們6天的國定假日。」
工會指出,6月20日合法發動罷工,但資方認為這是違法訴求,堅持對工會理事長等人提
告。除此之外,參與罷工者還被取消優待機票,而且罷工期間,碰上例假、休息日和國定
假日,應該要給假給薪,但公司卻扣假扣薪,而且參與罷工者的「出勤獎勵」也和其他員
工之間有差別待遇,完全不合理。
律師邱顯智指出,「勞資爭議處理法53條、54條、55條都規定了,要保障勞工的合法罷工
,民刑事就是免責,除非刑事上有生命或者是人身的問題的時候,才有負責任的刑事責任
的問題,向這些空服員追償3千多萬、好幾千萬,這完全是沒有道理的一件事情。」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勞資爭議科長金士平回應,「如果認為你們行使罷工權遭受到公司的打
壓,那我相信我們現在有所謂的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的機制,那如果有這樣的情形,那當
然工會和勞工可以向本部提出申請,如果確實屬實,那勞動部一定會儘速依法裁罰。」
勞動部指出,長榮空服員罷工符合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如果認為被打壓,可以提出「不
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勞動部也會在9月11日的第四次協商當中給予協助,並呼籲資方
盡最大善意和工會協商,早日達成共識。
4. 新聞連結: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45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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