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姐1年上154天班遭資遣 法官問可轉地勤?
2019-10-08 08:51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092191
長榮航空劉姓空姐2016年以各種理由請假,1年只上班154天,長榮認為她蓄意曠職,以不
能勝任工作為由資遣。劉女認為歷年考績、訓練成績都符合規定,請假也照流程,提確認
僱傭關係存在訴訟;桃園地院判劉女敗訴,她上訴。高等法院昨開庭,法官詢問長榮律師
「不能當空服員,可否轉地勤?」律師回答「地勤也很辛苦」。
劉女委任律師拋出「有協商意願」,並表示已有初步想法,長榮方面則稱「第一次聽到」
。法官表示,協商的結果不是「回去」就是「回不去」,若有心要談,要如何讓步必須先
討論方案,定11月18日再開庭。
劉女2011年起在長榮航空擔任空服員。長榮指劉女2016年多達94日連接休假日的上班日即
生病、蓄意曠職,整年只上班154日,涉「騙取休假」。
劉女表示,公司2016年11月20日發布次月的班表後,12月1日、4日先後接獲公司將她職務
更動為地面勤務,後來又開人評會,以她差假過多、不能勝任為由資遣。她自認表現良好
,當年度也無懲處紀錄,都依公司的請假規定和流程請假,公司也准假。她表示,資遣通
知單上指她故意臨時請假,但她沒有,況且在梅姬颱風威脅台灣期間還值勤,沒有長榮航
空所指的「推諉逃避勤務繁忙之班次」的狀況。
長榮航空則表示,劉女任職6年期間經常請假、曠職,2016年間多次在原排定休假日前後
的原定上班日,在上班前稱病或曠職,用這個方式享受連續長假。而從信用卡刷卡紀錄來
看,劉女稱病或藉口照顧父母而請家庭照顧假的日子,卻是在逛百貨公司、看電影、喝咖
啡、買化妝品、吃大餐,甚至到台南旅行,根本沒有休養、照顧父母。
2016年劉女申請差假總計94日,其中請假委避的短班勤務共69次(占比約74% ),長榮航
空認為她刻意規避勤務繁重的航班,害原來排休的其他同事頻遭臨時召回。長榮稱,劉女
是曠職,何來公司准假可言?
桃院發現劉女曾以頸部與腰部拉傷、左大腿挫傷、生理痛、乾眼症、右頰蜂窩性組織炎、
急性淋巴節炎等病症而請假,對照信用卡刷卡紀錄,確實出現在娛樂場所,違反忠誠履行
勞務給付義務,難以期待雇主有任何工作職位無需勞工忠誠履行義務,認定資遣合法。
高院昨開庭時,劉女律師主張解僱不合法,但法官表示本案重點在是否符合勞基法第11條
「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法官詢問長榮航空律師「是主觀還是客觀認定劉
女不能勝任工作?」長榮律師表示「主、客觀皆有」,劉女律師則說「解僱時沒提」。
法官詢問「一直請假不好,能否轉地勤?」好奇「若班排了不飛,代表不適合當空服員嗎
?解僱是否符合最後手段性?」長榮律師表示「地勤不見得比空勤輕鬆」,並指長榮空服
員的班表都是上個月就公布,員工的特休也一併排入,但劉女都是要上飛機前臨時請假,
備勤的同事被「抓飛」也不滿,並指她這情況「不是『非常見』」。
心得:
勞工英雄,合法請假是普世價值,
其他被抓飛的同事有什麼好不滿?
應該調查劉女請假期間的航班,
長榮航空有沒有減降組員出勤人數,
有罔顧飛安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