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航空公司因為機組員違規事件被處罰2,000,000 元,
所以就查了一下規定,
發現了問題根源應該是這兩條:
https://i.imgur.com/3fOD0fz.jpg
https://i.imgur.com/sOiYqHV.jpg
但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的法源依據如下:
https://i.imgur.com/4RTa1Nf.jpg
民用航空法第41之一條如下:
https://i.imgur.com/7uRGjS6.jpg
對不起請問一下大家:
防疫是第41條之一裡面的哪一點?
飛航組員作業?
在家裡找女友上床也叫飛航組員作業?
這應該是很明顯的逾越民用航空法的規定。
其實民航局所受委託執行防疫作為如下:
https://i.imgur.com/vDka4Ja.jpg
既然是受託行使公權力,裁罰的依據就會是傳染病防治法,
而且所執行的裁罰視同委託機關即衞福部的行政處分,
而不是民用航空法。
會用民用航空法裁罰航空公司和機組員的,當然要跟飛航有關。
那最前面那兩條規定的目的,
是要引出「國籍航空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
https://i.imgur.com/8ECIhA4.jpg
牽在一起的目的,看來就是為了要用民用航空法來處罰。
但其實很明顯,中間斷了鍊。
對不起我實在看不出來機組員下班後的事,是干衞福部的事,
但和民航局的機關法定職權關聯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