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了版上的文,放棄機票後段的情形大多是A→C的票比A→C→B還貴,
所以目的地是C,但買了A→C→B的票,實際放棄C→B這一段。
敝人的情形有點不同
回程是跟旅行團NBO→BKK→TPE,
NBO→BKK搭KQ,而BKK→TPE是配CI。
因個人一向不搭華航,事前就跟旅行社反映了,
旅行社提出的解決之道是另給我一張BKK→TPE的TG個人票,
要我團票BKK→TPE的CI就no show,其他人去轉機,
而我自行在BKK辦入境,隨即向TG領取BKK→TPE的登機證辦出境 (大約有4小時可用)
當下和旅行社確認,對方說這是可行的,
「要我自行搭TG從BKK→TPE,到桃園機場再去CI的轉盤領託運行李」
(表定泰航&華航從BKK出發&抵達TPE只差10分鐘而已)
因從來沒有no show過,想請問:
像這樣個人實際上沒有搭第2段的CI從BKK→TPE,但行李能夠跟CI回到TPE嗎?
有需要向CI的BKK機場人員打招呼/告知嗎?
若沒告知,不曉得會不會造成航空公司的麻煩?or自己行李運送上的風險?
若告知了,會不會被CI找麻煩勒?
雖然不喜歡&不搭華航,他們做不到我的生意,
但原則上也不希望造成對方的麻煩or自己行李運送上的風險。
所以在此請教先進。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