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求助各位學姐長...

作者: pleasethink   2003-08-21 06:41:50
然後這是我作的初步分析...
整理全文如下:如有不對還請指正。
一、將當事人分類如下:
1.甲妻與乙夫,兩人是夫妻,甲是會頭。
2.丙為該會之會員。另外丙之兒子及丙之媳婦亦為當事人。
3.丁為甲之友人。丁欠甲300萬元工資未清償。
二、本件案例原PO系爭要點:
1.甲連續冒標七次。
2.乙是否對其妻甲冒標之情事知情,(是否為共犯)。
3.丙之兒子及媳婦是否作偽證。
4.甲是否要對丁提出請求清償其所欠三百萬元之債務。
5.丙控訴乙夫知道甲妻有冒標,並非不知情,則舉證責任係在於丙,抑或在於乙。
6.本案是否有機會回歸一般民事途徑解決,而無須動用刑事司法出動。(刑法謙抑)
7.甲究竟該當受何種處置較為合於法理與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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