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接龍事件整理

作者: yidia0229 (漢兔貓)   2015-04-13 03:21:44
大家好
我是接龍事件第一個被罰的人(笑)
接下來為了避免觸怒版龜被水桶我盡量溫柔的寫這文章
如果有讓你比較嚴厲或凶狠的字眼
相信我 我都沒有那個意思
以上前提完畢
針對這個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的事件
我想請問有在關注這個事件的大家一些問題
(包含潛水,參與接龍的眾作者,還有熱烈討論的各位)
1.來這個版上,有讀者有作者,也有很多人同時是作者也同時是讀者
大家最快樂的事情,是可以一起討論BL文,互相交流各種心得?
2.很多事情無非對錯,對嗎?
那麼,非要一個答案的目的是什麼?要了答案之後又能做什麼?
看到這裡,想請大家先好好思考一下前面兩個問題
想想自己的生活,想想自己經常面臨的各種挫折與困惑
因為這個問題是我們生活中很常落入的陷阱
我們是不是往往忘了自己的初衷?
是不是糾結在很多還無法明白答案的事情上?
花費了很多心力結果發現一切都是白費工夫真是恨不得拿時光機回去把自己把八百掌看
能不能改變過去
接著,從這兩個問題延續下來,
跟這次事件有關係的
我想請問各位幾個問題
就從前面幾位大大整理的問題一個一個依序透過更多的問題來深入思考吧
1.接龍文的樂趣,在於大家一起參與創作,丟出不同的材料,風格迥異的各位作者用
盡心思延續前面的劇情寫下去或各分支線寫下去,不管是寫是讀,是否都讓人看得過癮?
這是一種交流的方法,各位同意嗎?
2.延續上題,那麼我想斗膽的請各位設想一下你自己是一個熱衷寫作的人,作為一個
首篇作者,一個有趣的故事開頭,你會不會想要繼續寫下去?作為一個接別人文的人,
當自己參與了一個有趣的題材,會不會也腦補自己這個支線後續的劇情?
看別人寫是一種樂趣,自己寫也是一種樂趣,請問各位同意我的答案嗎?
3.讓我們把時間拉得很長很長來看吧,很久之後,一個讀者看到了版上的接龍文,看得
津津有味,然後,也透過書籍看到了首篇作者自己延續寫的故事發展,請問各位覺得首
篇作者出版或者不出版這本書,會有哪些影響呢?
4.或許你依然糾結著現在的時空,那麼,問一個跟現在這個時空有關的問題;
現在我們已經確認,在一本書從第一篇開始到最後一篇都是出自同一個人手筆的情況
下沒有侵犯他人著作權,我們可以確定首篇作者不違法,這是前提。
那麼,請問一個無關犯罪道德問題,你衡量的標準是什麼?
當我們用嚴厲的標準衡量,結果是什麼?
當我們用寬鬆的標準去衡量,後果又是什麼?
當我們堅持用嚴厲或寬鬆的標準去衡量,又會產生什麼結果?
在這裡,舉一個例子給各位參考
單身成人之間你情我願的做愛,沒有犯罪,對吧?
那麼,一個堅持只能單一性伴侶的人,他可能面臨的是什麼?
一個覺得只要你情我願就可以做快樂的事情又不犯法,他可能面臨的又是什麼?
你是屬於堅持哪一個的人呢?
你覺得你的堅持是錯的嗎?那你覺得另一方的堅持是錯的嗎?
5.接著,有關廣告嫌疑的部分,我想提的問題是
各位覺得什麼是廣告?廣告的組成要素是?
我提供維基百科的定義給大家參考,
廣告(英語:advertising或advertizing)[1],從狹義上講是一種市場行銷行為,
用於於勸說大眾,通常以引發產品購買,即商業廣告。另一方面從廣義上認識廣告,
它是一切為了溝通信息、促進認識的廣告傳播活動,無論是否具有作用於商業領域,
是否將營利作為運作目標,只要具備廣告的基本特徵,都是廣告活動[2],如為增加
政治或意識上的支持,例如競選廣告和公益廣告。每則廣告由訊息與傳遞訊息的媒介
構成。
請問接龍文是否有直接傳遞任何有關出版廣告的訊息?
又接龍文是否有間接傳遞任何有關出版廣告的訊息?
接龍文是否有促進你認識參與接龍的每一位作者?
接龍文是否只促進你認識首篇作者?
不管前面的答案是哪一個,請問對你的後續影響又是什麼?
這個影響對你的人生而言是否非常之重要?
6.請問,如果大家要辦一個活動沒有經費,會不會去找贊助商?
有贊助商跟沒贊助商,大家覺得在兩者情況下辦的活動感覺如何?
那麼大家覺得贊助商拿錢或者是拿商品來贊助,後續的影響又是什麼?
7.你覺得一個好故事,特點是什麼?
而什麼樣子的素材能夠產出一個好故事?
相信每個人的看法都不一樣,對嗎?
這個問題我想請各位深入瞭解的地方是
拿自己或他人的經歷來寫故事,你覺得是否有關對錯?
拿自己或他人的經歷來寫故事,是否會產生共鳴或傷害?
一個故事會讓人產生共鳴或傷害,你覺得關鍵是在故事還是在人?
我們都不能強自要求別人到底要產生共鳴或傷害,也沒有資格去剝奪別人感到共鳴或傷
害的權利,同意嗎?
8.就首篇作者要不要解釋影射此事,來提幾個問題吧
首篇作者為什麼要解釋?
解釋的目的是什麼?這個目的對大B板是否重要?
不解釋的後果是什麼?這個後果是否會造成大B版嚴重傷害?(就所有的版眾而言)
延伸一下
在故事中影射他人是否犯法?
如果首篇作者解釋了,是影射或不是影射,請問後續的影響是什麼?
這個答案對這個版而言是否重要?如果很重要,為什麼?
又,如果很重要,我們是否要清查一下板上過去所有的文章是不是有影射什麼事情?
9.你覺得你看完上面這一整串問題累不累?有沒有覺得幹嘛要花這麼多時
間看這些問題?
那麼你覺得這些問題給你什麼?
如果你覺得有給你什麼,那麼恭喜你。
如果你覺得只看了一堆屁,那麼我也恭喜你。
10.最後一個問題,不管上面的問題你的答案是什麼,你會在大B板上看完這篇一大堆
問題的文章,是不是因為你在大B版獲得很多寫文和看文的樂趣?
這些樂趣產生的當下,你的感受是假的嗎?
我們都沒辦法控制別人做些什麼規範別人說些什麼又完全防範別人幹些什麼
但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做法自己的原則自己最清楚
你會因為別人的做法就影響你的感受影響你的做法影響你的原則嗎?
以上一連串一大堆問題真的都沒有標準答案
是或否 會或不會 每個人真的都不一樣也真的沒有對錯
只是盼望大家能藉由小的拋出的問題給予不同答案不同立場之人一些寬容
讓我們快快繼續快樂的接龍快樂地看文快樂的挖坑
再次強調,我也沒有要影射誰攻擊誰或婊誰
如果你有覺得被影射被攻擊被婊真的純屬雷同不是我刻意為之
自己要對號入座又覺得傷心寂寞覺得冷我真的沒辦法
我已經用我最大誠意最大溫柔了...
希望有意檢舉我的人能看在我很想以功代罪的份上給我一條生路吧...
作者: tudnste (飛蚊)   2015-04-13 03:27:00
太推薦了!整個事件我只看到有人一直喊說有陰謀有陰謀,結果版主公開的資訊部份都是活動前就已知的事實我也認同啊,所以我不懂明明就很簡單的事弄到好像和阿帕契一樣可以扯一大堆東西出來是哪招…
作者: joy0322 (弱翡)   2015-04-13 08:30:00
作為一個蹲在版上看這幾天風雨的讀者,實在必須給你這篇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5-04-13 08:37:00
1.就算是,也不代表我為了溫馨板風對很多事情忍氣吞聲2.要一個答案/真相本身就是目的,這很難理解嗎?姑且不論案外案 因陸大首篇自行出書的決定而引起這麼大風波 他可以完全不出面 真的是從一而終地不尊重人要出書 這個決定不是板主 是陸大 只有他本人能說明這
作者: msasakura (辰)   2015-04-13 08:46:00
所以大家開開心心看文就好,皇城之內一切和諧?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5-04-13 08:47:00
個決定的理由 如果他有充分理由解釋為何出書 我想大家在此事的爭論會因此少很多 事情也能更單純最後假設影射一事為真 你跟我說無關對錯????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3 08:53:00
「一切合法,謝謝指教。」的意思,明明有人(創作者)已經受傷害了。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09:15:00
所以為了某些人的和諧願景 受傷也要吞下去?被桶刀的別吵 莫忘只想好好看文 他人死活不關己事的初衷 這樣?
作者: ss19281   2015-04-13 09:19:00
我想板上給予噓的功能,代表我有噓的權力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09:32:00
沒有標準答案所以不必討論,果真一片和諧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09:38:00
抱歉樓上幾位,我看不出這篇文或推文有任何人提到只要和諧版風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09:42:00
真相不重要這話不叫追求河蟹?
作者: alice2640 (alice2640)   2015-04-13 09:43:00
既然說到法那我很直接的講這次事件沒有法律問題,只有道德問題,為什麼我在大B版開心寫接龍文,突然之間變成某位作者攻擊做者的幫兇?難道不該針對這個道德瑕疵討論嗎?就因為原PO預設最後大家的各種可能結論就不討論?因為討論很辛苦就不討論?原PO何德何能幫所有人預設
作者: ss19281   2015-04-13 09:49:00
這篇文很好的給眾人示範一課叫做「如何拐彎抹角的追求心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09:49:00
「追求真相又能得到什麼呢?
作者: alice2640 (alice2640)   2015-04-13 09:49:00
結局阿?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09:50:00
不要再討論了好嗎?」整篇濃縮大意如此,還不和諧嗎?
作者: ss19281   2015-04-13 09:50:00
受的原PO的溫柔與意念,還有那份追求和平的心意。大概是因為我是原PO口中「看到屎」的人吧:-)。另外不是再三強調自己溫和溫柔就是真實。有不少宗教也是說著我們的教好棒棒,信了之後身體健康康,然後要人捐上百萬家產呢(笑),對了,宗教只是譬喻,還請不要過度解讀^ ^
作者: alice2640 (alice2640)   2015-04-13 09:53:00
謝謝w大我做結論,其實看這篇文章我也有一種不知道自己
作者: ss19281   2015-04-13 09:53:00
發出後才發現原PO打的是屁,真是對不起,看來是我眼中太髒了,只見屎不聞屁,請原諒我喔!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5-04-13 09:55:00
說到底壞了開心看文初衷的也不是在爭論的板友........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09:55:00
為這篇寫大意我也滿痛苦的=_=畢竟前幾行就知道內文了
作者: ringlin (洛景)   2015-04-13 10:00:00
其實我噓的也很溫柔哦!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0:00:00
真相不是不重要,只是我們這些外人不重要,這樣指手指腳很有意思嗎?
作者: ringlin (洛景)   2015-04-13 10:02:00
回樓上,公版活動事務為什麼版友是外人??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0:05:00
對啊為什麼版友是外人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0:25:00
這裡有隻好大的洩洩如果真相不重要,那不如回到人治社會如何?板規啊版主也都廢掉吧
作者: mytoychiu (\(≧﹏≦)/)   2015-04-13 10:42:00
無法認同妳的想法 例如妳考完試有題目寫錯了 難道不會檢討嗎 現在版友就是在事後檢討 避免下次再發生 而今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0:43:00
我支持找出真相,也支持s大的某些論點,但我不覺得可以理直氣壯的"指導"其他人該怎麼做,該怎麼想
作者: mytoychiu (\(≧﹏≦)/)   2015-04-13 10:43:00
版上害怕檢討改進的風氣無疑是掩耳盜鈴自欺欺人 再者影射並嘲諷攻訐別人是抹黑喔 可能構成妨害名譽和公然侮辱的 別美化包裝成以生活入題的寫實小說 這簡直噁心透頂 還有妳有興趣做抹黑別人的幫兇(幫助推廣抹黑文章) 不代表別人有興趣做這種犯法行為 如果妳自己甘願淪為抹黑工具 請起碼不要阻止別人當一個有正常道德感的人 要不然我可真以為這裡是北韓一言堂了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0:45:00
推樓上
作者: kimeruharu (花花)   2015-04-13 10:47:00
不能認同開頭二個問題就是明擺著大家來河蟹的態度
作者: renee5622 (晴時多雲)   2015-04-13 11:04:00
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20:00
我覺得不是河蟹啊 而是沒有必要一直吵 一 直 吵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21:00
然後氣不過的作者都走光了你們就滿意了^^?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24:00
有些人的發言的確太偏激了…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25:00
我覺得這篇文章也蠻偏激的。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26:00
討論是好事 但難聽的話還是少說點吧…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27:00
但是作者的心情可以置之不理?真讓其他同仇敵愾的作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28:00
那些話可以水球 站內信跟原po講呀@__@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28:00
者心寒了出走了只剩下產文機器人然後讀者就滿意了?
作者: begoniapetal (詠、)   2015-04-13 11:28:00
少說要是有用,就沒有曲解一詞了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29:00
如果什麼都檯面下操作的話這裡還是公眾版面嗎?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29:00
沒有人說要置之不理 只是不用這樣攻擊-.-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0:00
說到原po道歉 刪文 然後呢……?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1:00
始作俑者出來解釋,不是你們這些抬轎幫他熄火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1:31:00
最傷作者心的就是叫大家吃河蟹的發言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1:00
我一直都覺得大家討論不好 只是說沒必要這樣說吧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31:00
始作俑者什麼也沒做,就先說然後會不會太早。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2:00
這次事件很多人都在關注,絕愛版能不能恢復生氣其實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2:00
冷靜點吧i大
作者: kimeruharu (花花)   2015-04-13 11:33:00
i大哪來的不冷靜這我就不明白了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33:00
不能讓作者得到公平合理的對待,我實在不想去想然後。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3:00
如果所有讀者的心聲就是安靜看文,根本不在乎被傷害的作者,那這個版的讀者只是在逼走認真創作的作者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4:00
我是覺得他有點激動啦 我一推文就把我歸到“另一派”的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5:00
因為你贊同這個作者的意見令我不敢恭維囉(攤手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35:00
+1反對不等於全盤否定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5:00
我哪裡贊同啊 囧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36:00
不管問題只一味說「不要一直吵」、「不要講難聽話」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6:00
好吧我修正,現在意見多表示大家都在乎這件事的結果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6:00
我剛不是也說 大家討論是好事嗎………
作者: begoniapetal (詠、)   2015-04-13 11:37:00
討論就是會有火花,就跟你拿火要煮東西一樣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37:00
公眾事務公眾問題本就該公眾討論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7:00
→ neyuki: 說到原po道歉 刪文 然後呢……?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7:00
難道你想一直“吵” 講“難聽話”嗎XD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38:00
又不是沒用攻擊性詞句就沒在攻擊...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8:00
你知道這裡很多人還沒講出更難聽的話嗎?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38:00
我只是看到討論系列文有人很偏激 沒說這篇呀
作者: renee5622 (晴時多雲)   2015-04-13 11:38:00
到底哪裡難聽了+1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39:00
現在根本已經不只討論了吧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39:00
根本就沒有吵或難聽話,只有各種河蟹想停止討論。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39:00
還覺得這裡太過火,還是你覺得大家都應該對始作俑者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1:39:00
原來理性認真討論是「吵、偏激、攻擊」?受教了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40:00
提醒大家要注意網路訟棍而已XD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40:00
沒人說出更難聽的話不代表現在這樣就是可以接受的...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1:40:00
從頭到尾只是吃了一籮筐的河蟹 有沒有這麼一言堂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40:00
這裡大家說話都對事不對人,連檢察官都不想管謝謝ymcnancy>你有辦法把始作俑者請出來,大家馬上針對他絕對不會像現在這樣互相開炮^^
作者: begoniapetal (詠、)   2015-04-13 11:42:00
我只希望陸可以出來說明寫這篇文的動機,跟帶給版上
作者: renee5622 (晴時多雲)   2015-04-13 11:42:00
若只是大家互相摸摸頭的「討論」,說真的沒有任何意義
作者: hazerain (鵲子)   2015-04-13 11:42:00
認為有偏激與不理性言論請向版主提出檢舉,相信一定會被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42:00
拼命貶低你認為的河蟹不也是一言堂嗎?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43:00
不想看人吵架可以按←,叫人不要吵就是一言堂囉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1:43:00
我想這只是正當爭取發言討論的權利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43:00
唉 別說了 對版友開砲是無意義的行為啊~_~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44:00
抱歉我只是個渣渣請不出陸大,但互相開砲難道就能把他請出來嗎?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44:00
至少可以讓大家活絡討論版上風氣^^我很喜歡底下那位老人的發言謝謝^^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45:00
……這樣誰敢出來講話
作者: kimeruharu (花花)   2015-04-13 11:45:00
原來現在就事論事也會被說是對版友開砲,見識了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46:00
沒有人互相開砲啊。現在的河蟹是立稻草人嗎?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46:00
因為一堆人說了不要吵讓我認真看文以後,不就有其他人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46:00
都點出ID了 你還說就事論事 也是很猛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47:00
互相開砲不是i大自己說的嗎?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1:47:00
從頭到尾 只有河蟹組拼命叫人不要發言喔
作者: haude501 (。_。)   2015-04-13 11:47:00
本版首噓 能打出那麼長卻毫無重點的文章也是佩服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47:00
怕有人批評就不敢講話,但人不就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47:00
如果你有疑問就去檢舉ID,或者去生活法律問可不可以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48:00
告這個人,就這樣(攤手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1:48:00
還是不用負責的溫柔和諧是某些讀者的中壢李姓?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48:00
現在是怎樣XD 還分成河蟹組 非河蟹組了XD其他人的意見呢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50:00
還有這樣的哦XD 額~我是不是被歸類到河蟹組了呀?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50:00
我好像不是河蟹組欸,難道現在系統自動判定分組嗎?真是有趣(^__^)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1:52:00
要拉椅子坐請便 總之請不要侵犯別人的發言討論權~^.<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52:00
還有反駁噓文就是支持這篇ok文?這是我看過最有鏈結的推論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53:00
大大 這張椅子是你嘟給我坐的欸XD 我不想坐R 別再嘟了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1:53:00
欸 我可沒針對特定ID 要拉椅子坐我也不能阻止啊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54:00
一直頂我屁股很難受欸
作者: iwf9740127 (迢迢)   2015-04-13 11:54:00
同意NewDayCode,請自便,記得不要叫人安靜、冷靜或者不要那麼激烈,大家都對事不對人哪來激烈?
作者: renee5622 (晴時多雲)   2015-04-13 11:54:00
我覺得,沒人有說誰誰誰支持誰吧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55:00
我都把椅子推走了還被逼這坐下去還被說不該坐這張椅子那我到底該怎麼做呢?(攤手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1:56:00
這椅子好受歡迎 好多人想自己坐上去真煩惱啊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56:00
叫人安靜、冷靜或者不要那麼激烈 好像差蠻多的欸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1:56:00
好來,我出來講個公道話啦,河蟹組推文經典要去我那篇文章下找(而河蟹的人都覺得自己沒在河蟹,這也是個挺有趣的現象)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57:00
嘴上說要討論 稍有不同意見就…XD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1:57:00
就跟攻擊的人覺得自己沒在攻擊一樣啊!(^__^)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1:59:00
拜託 這樣誰敢講話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00:00
河蟹的人都說自己不是在河蟹,真的很有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00:00
如果河蟹組還想有文看的話最好斟酌一下辭句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2:00:00
原來不同意見的討論就叫攻擊啊 長見識了奇怪有人人身攻擊了嗎?除了河蟹組有人叫別人閉嘴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01:00
再爆一次出走潮也不是沒有可能的事(就我所知許多作者已
作者: renee5622 (晴時多雲)   2015-04-13 12:01:00
討論不就是不同意見的人交流,那當然要有來有回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04:00
所以我要跟你們“說一樣的話“才有文看嗎QQ好啦嗚嗚
作者: haude501 (。_。)   2015-04-13 12:06:00
如果樓上的重點還是只在於「我有沒有文看」那根本沒交集
作者: msasakura (辰)   2015-04-13 12:06:00
不懂n版友的意思,在您發言前,不覺得此篇推文有任何不理性的部分
作者: haude501 (。_。)   2015-04-13 12:07:00
不過還是再提醒一次,這種話在過去好幾次風波已經嚇跑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2:08:00
有文看是k大說的吧…大家都很尊重作者只是有些細節想法
作者: haude501 (。_。)   2015-04-13 12:08:00
不少創作者,當然如果您覺得不重要,那您可以繼續維護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2:09:00
不同而已,不需要這樣二分法吧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09:00
嗯就只關心有沒有文看而作者怎樣與我無關而已嘛。
作者: haude501 (。_。)   2015-04-13 12:09:00
自己安靜看文的權利,不過到時有多少作者還願意來貼文就不知道了:)
作者: NewDayCode (新的一天)   2015-04-13 12:14:00
沒有2分法啊 雖然河蟹組這個名詞是我提出的 但也可以有很多其他組 1人1組 我針對的是一直叫別人不要發言的人 公開版面到底為什麼不能發言討論我不懂啊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18:00
........不要拿作者來當威脅他人的工具就廣泛的定義而言,我也算是作者啦(雖然文筆很爛),但看到這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19:00
奇怪了 我有點名誰是河蟹組成員嗎?自己拉椅子坐怪我囉?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19:00
種話(haude大大)我真的覺得...嗯...
作者: msasakura (辰)   2015-04-13 12:20:00
沒有人拿作者在威脅別人吧,n版友要不要去上面推爆那篇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20:00
歷史事實陳述,也不過幾年前的事,哪裡威脅?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0:00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玩過「殺手」這團康遊戲?很多時候,你一
作者: wc5566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2015-04-13 12:20:00
熱烈的爭辯總比無聲的河蟹來的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20:00
再說我說的不是事實嗎?你要不要去看下面那篇爆文回應
作者: skyeblue (Skye)   2015-04-13 12:21:00
"說一樣的話"不是重點,學習尊重作者才是重點吧。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1:00
只是不管護士說再多次「我是護士啦囧」你還是覺得他是殺手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21:00
嗯,我想自以為是護士卻不知成了殺手應該也不少吧。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2:00
你有沒有懂我在說什麼啦XD護士就護士怎麼變殺手
作者: monoyo (競默)   2015-04-13 12:23:00
為了證明她是護士 強烈希望首篇出來證明自己沒有惡意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3:00
可是沒用。我說再多次,你還是覺得我是殺手。有什麼辦法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23:00
最讓人受不了的是一點辯論都要跳出來"你們不要吵了啦><"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23:00
我在說的是現實不是遊戲。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4:00
k大打過辯論嗎?辯論只有吵架你會說他是一場好比賽嗎?(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24:00
了 因為我不想看見有人吵架你就吞下去吧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5:00
借由帶動熱烈氣氛影響裁判的辯論比賽 絕不是一場好比賽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25:00
你的辯論只侷限再打辯論場嗎??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6:00
這樣講你還聽不懂...我放棄了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26:00
所以你只有看見吵架沒有看見有人非常理性提出質疑 以及
作者: renee5622 (晴時多雲)   2015-04-13 12:26:00
不就是別一直吵的看法帶動熱烈氣氛嗎,難道我看錯了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27:00
奈米小讀者語重心長的要求陸大出來回應?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8:00
我說的那些話適用兩方。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28:00
我只看到某n一直無法按證據講話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29:00
不可否認的,兩邊都有人太過激烈了(屎阿屁阿) 不是嗎?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29:00
可惡居然推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29:00
沒關係幫你噓回來 不用謝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30:00
我只看到不管問題各打五十大板的中立理性。
作者: renee5622 (晴時多雲)   2015-04-13 12:30:00
居然推了有點可愛啊XD
作者: monoyo (競默)   2015-04-13 12:32:00
對不起剛剛推了,自己噓回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32:00
從頭到尾用屎屁的只有一個人 你把個案當整體也很無言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32:00
看完Sp大大的發文、推文,我突然覺得還是不要說話好了XD我不擅長跟愛戰的人討論阿~(擺手
作者: onli (芭樂)   2015-04-13 12:33:00
如果認真想討論就別模糊焦點在語氣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34:00
穿西裝講話字正腔圓的人一定不會害我 那個穿吊嘎抽菸的
作者: onli (芭樂)   2015-04-13 12:34:00
這本來就不是應該要輕鬆看待的事情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34:00
我只能說,你們趕跑了想討論的人,到底何苦勒
作者: monoyo (競默)   2015-04-13 12:35:00
「說再多次也覺得是殺手」那也要對方先提出自己不是的論點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35:00
絕對不是好人 如果你看事情只能這麼表面我也沒辦法了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35:00
你們繼續,請便XD
作者: monoyo (競默)   2015-04-13 12:36:00
但只看到「不要吵架嘛」「對方不一定是惡意」跟各打50大板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36:00
不是河蟹的人在趕跑想討論的人叫他們不要吵嗎?XD顛倒如此真是受教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37:00
劈頭第一句話就是叫人不要一直吵是想討論的人?wwwww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37:00
如果你們真心想討論,就別再「河蟹組」、「非河蟹組」了..
作者: onli (芭樂)   2015-04-13 12:38:00
我只看到有人想要討論的是態度禮貌,這跟事件本體不一樣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2:38:00
所以我這種不講理也不關心(?)作者的人只好默默的滾了(^__^)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38:00
有河蟹組嗎?有啊 有不河蟹組嗎?也有啊 但你是嗎?我不知道啊 如果你不是其中之一幹嘛自己在那邊糾結?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39:00
嗚嗚我們還是滾吧T_T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2:40:00
如果真心想討論,請別叫不要吵,亂戴帽子挑剔用詞。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40:00
不好意思,我從來不愛在這個板上戰,但是一個海產商人叫我閉嘴? 叫大家不要吵?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42:00
來來來,大家看看樓上XD 他說自己這樣不愛戰XDDDDD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42:00
我看這種強調"不問證據不問真相不求公平"的推文看到都快海鮮過敏了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43:00
他是不愛戰 但是有人伸過來要求打臉又是另一回事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43:00
這下是誰在酸人?是誰在見笑轉生氣?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2:44:00
某人一直說要討論討論結果從頭到尾只關心別人語氣用詞
作者: alwu (紅襪/小雞/犀牛)   2015-04-13 12:44:00
推ss大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3 12:44:00
可悲的事是,這樣又能怎樣...就像抄襲,抓到不承認又能怎樣,就算承認了,世界上還有法庭說梗不屬於智慧財產權的
作者: lleh (小戥)   2015-04-13 12:45:00
吵什麼吵我只想看文啊 什麼你說作者都跑光了?↑我覺得總有一天會變這樣吧 惡性循環.....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3 12:46:00
一切依法行事又能怎樣,他繼續出他的書誰也無法阻止,受
作者: tudnste (飛蚊)   2015-04-13 12:46:00
我只看到原來匿名文的懶人包就可以用來說:喔~有內鬼。這種連爆卦等級都不算的證據在那邊說的煞有其事。順便給所有反對者直接貼標籤。這麼貼心的討論方式我還真的沒看過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3 12:47:00
傷的是絕愛板跟心灰的作者們。
作者: tudnste (飛蚊)   2015-04-13 12:47:00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51:00
這什麼神邏輯....你支持的是作者,那其他作者的感受呢
作者: ymcnancy (彩雲揚)   2015-04-13 12:51:00
那版友的呢?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53:00
嗯?什麼神邏輯?他的邏輯呀 不是神的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55:00
所以我身為板友表達我的意見啊,可惜妳叫我們都不要吵
作者: tudnste (飛蚊)   2015-04-13 12:55:00
從頭到尾不就是只要覺得這是河蟹就直接要被貼上黑粉嗎?原本討論事情是這樣子的,真是長見識了。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56:00
表達意見≠吵 我說過很多很多次了我哪裡叫大家不要討論 你找出來給我看
作者: onli (芭樂)   2015-04-13 12:56:00
沒看過匿名懶人包也沒興趣,只就事件本體做討論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57:00
「我覺得不是河蟹啊 而是沒有必要一直吵 一 直 吵」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57:00
如果你所謂的討論就是戰你全家 那我也認了...
作者: onli (芭樂)   2015-04-13 12:57:00
這件事情終究得有個解決方案,作者已經出來解釋了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58:00
科 看來你的吵=討論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58:00
這不是你的推文嗎?難道我手機看錯了?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3 12:58:00
那誰在"吵"?你去檢舉阿,大家一起來依法行事吧
作者: onli (芭樂)   2015-04-13 12:59:00
晚點等看看板主有何想法,看是要設定門檻條規還怎樣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2:59:00
我戰你全家?列證據啊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2:59:00
阿你所謂的「討論」就等於「吵」呀...我有什麼辦法證據 看你那篇警告公告(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3:00:00
所以這麼多篇不是討論喔?講得好像你最理性我們都潑婦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3:00:00
別再扣帽子了,已經夠了
作者: watercolor (我們同樣沒有名字)   2015-04-13 13:01:00
他就是在一直這樣表達的呀,他最理性這樣。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01:00
唉,所以你不承認自己的推文嗎?說話不算話不行喔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3:02:00
我承認呀!哪時不承認?只是我的吵跟你的吵 定義不同罷了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02:00
版主認為我用詞不妥,所以我修改重發。這樣的事實叫戰你全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3:02:00
先扣你們都在吵帽子給大家再說別再扣帽子XDDDDDDDDDDDD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03:00
你是不是搞錯對象了?你自己叫大家不要吵,又說你的討論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3:03:00
修改重發代表你還是說過那些話呀 我看那些話就覺得你在戰OK~大家轉移戰場 作者都解釋了 你們要跟我繼續喇就站內吧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04:00
不是吵。所以只有你是理性中立別人列證據講道理的都是吵?自己的推文可別不認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3:05:00
他的討論=你們不要吵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3:05:00
欸S大大 我就說我承認推文呀 來來來 站內繼續 不要占版面
作者: fff0722 (是哏不是梗)   2015-04-13 13:08:00
結果就跟我說的一樣,一切依法行事,謝謝指教,書繼續出大家又能怎樣,不過沒跟其他作者道歉這點是讓我意外。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09:00
沒興趣跟你站內,你對我沒啥吸引力啊不是廢話,我換個版主認可的方式重發,結果你還是只覺得我戰?這樣標準有誤的是你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3 13:13:00
恭喜黑粉 有作者開了第一砲以後大家都不用吵了^^
作者: rebecca51928 (繁井空)   2015-04-13 13:14:00
前面的大大們都表達我想表達的了,我就默默的送上我的大逼首噓吧
作者: neyuki (奶油宇)   2015-04-13 13:15:00
不站內您就繼續跳針吧 請自便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18:00
唉,叫大家不要吵的是你,說人跳針的也是你,理性中立,讚
作者: sxhloi666 (DP)   2015-04-13 13:23:00
抱歉離個題,不過我想對Spell16致敬,戰力超強X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30:00
呃,是....稱讚.......嗎?
作者: sxhloi666 (DP)   2015-04-13 13:31:00
是稱讚XD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5-04-13 13:40:00
謝謝....?我自己是不太願意在這個板戰啦.....只是海鮮商人很多有點憤怒...
作者: sxhloi666 (DP)   2015-04-13 14:00:00
拍拍你,也謝謝你如果沒有你發文,也許事情就真的這樣被當成海鮮吃掉了
作者: laughmaker (laughing)   2015-04-13 14:05:00
真的QQ 感謝spell大神!!!!!
作者: sky0422ms   2015-04-13 16:51:00
一堆莫名其妙的問句和比喻,重點呢?我不信無聲的和諧。還有一直說自己要滾的人還一直來回一樣的話,不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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