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級服飾店內,
看著自家的金主像隻努力採花蜜的工蜂,在店裡四處逛。
然後開心地把衣服和各種配件在自己身上比劃,看怎樣搭配才合適。
想起第一次見面的情況,
經紀人說金主想看代言對象是否符合標準。
以為飯局只是聊工作。
沒想不到,金主想要的是包養自己。
當時的工作大抵上是最低基本生活能養活自己,對於被包養沒有多大的興趣。
聽懂金主是想包養自己時,就拒絕了。
「那個...雖然我看起來賺的錢是蠻少的。但沒有缺錢到需要被包養。
老實說我私下是個很平淡無趣的人,而且對人沒有太大熱情。」微笑著回覆。
畢竟經紀人在路上時,一直叮嚀不要得罪金主,不知道怎樣反應就陪笑就好。
希望自己這樣的回答能能委婉的拒絕掉。
「事先我已經調查過你,知道你是個沒慾望的人。」金主說出他的需求,
「我的要求是我會幫你做打扮,簡單來說像打扮芭比娃娃那樣。
你不需要主動取悅我,你可以像你私下那樣,只是我們在同一個空間裡。
至於性行為也不一定會有,想要性交也會事先跟你說,讓你準備。
你不需要有反應,沒反應其實也沒關係。」
大概是聽完後,我露出困惑的表情。
金主只是笑笑地,「不用急著現在拒絕我,你可以回去想看看。」
而現在我被包養,如同當初金主說的條件一樣。
我只是他的芭比娃娃。
字數: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