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lling Blossoms》的大雲番外
#雙雲(金鐘雲與金永雲,按年齡排順)
#有一點點道德上的這樣跟那樣
#警匪型芭樂
#真的很芭樂
趙光熙的事情告一段落後,大雲還是常常去閔庚勳家的餐廳吃飯。
有事情幹之前吃,幹完了一件什麼事後也來吃。前者是因為,到這裡吃飯能讓他沉澱
下來,做決定比較不會出差錯;後者則是因為,既然都活著回來了,就來吃頓飯,慶祝他
今天也活著吧。
要按照往常的慣例,閔庚勳就算來到店裡,也未必招呼他(事實上幾乎是當作沒看到
他)。他也並不在意,不過就吃頓飯罷了,他未必就有精神應付閔庚勳。
然而,閔庚勳今日卻在他面前坐了下來。
他抬眼看了看這家店的老闆,沒搭話,繼續慢吞吞地低頭往下吃。
「其實我不大想管這件事。」
連開場白都沒有,閔庚勳把杯子放在桌上,拿他的酒瓶,倒了等一下是他要自己結帳
的酒。
「那就別管。」
他很乾脆地說。閔庚勳看了他一會兒,把那杯酒喝掉,然後從身上穿的那件外套的內
側口袋拿出一封信,放在大雲面前。
「拿走。」
連問是什麼信都不問──能夠請動閔庚勳來傳信,肯定不是什麼他會樂意點頭的事。
與其看了信之後發火,那不如不看。
「店外頭就有垃圾桶。」
當作自己已經完成那一位的囑託,閔庚勳站起身,對站在不遠處的哥哥笑了笑。
「要扔的話撕得碎一點,不然會很麻煩的。」
*
大雲抬頭看著閔庚勳離開座位,又看了看桌上的信──原來他是真的想直接把信撕了
扔掉,但他看見熟悉的筆跡。
他停下動作,視線不由自主地落到寄件人的姓名上。他真該把這封信扔了,他想。
*
把飯吃完,結帳,把信揣進口袋裡。他一個人走到公園裡,挑了一個陽光正好、面對
水池的長椅坐下。
陽光──有點太好,他瞇著眼,看著眼前的水池,好到他有點懷疑,自己有沒有資格
坐在這麼好的陽光下。
他把手揣在口袋裡,握著那封信。他知道自己應該要把那封信拿出來,不論那個人想
說什麼,都做一個了結。
但他又怕。萬一真是一個了結呢?是不是他就還是抱著自己的念想,就這樣過日子就
算了?
*
那個人是個警察。
一開始他不知道,只是他做了一趟買賣,吃了虧,差點沒死在某個都市裡。當時他以
為自己會死,卻沒有想到那個人會在那樣的大雨夜裡停下車,把他撿回家。
槍傷又刀傷的,在那個家裡醒來的時候,他已經有會看到滿屋子警察的心理準備。然
而那個人卻只是很平靜地幫他處理傷口;他看著那個人的眉眼,忍不住開口問,你不怕嗎
?不報警嗎?
那個人抬頭看了他一眼,笑了一下,總讓他想到某種動物。
我就是警察啊,那個人說。看著他不信的臉,那個人好氣又好笑的,只好拿了證件給
他看。
其實應該問你是誰的。那個人慢悠悠地說,像是一點都不急。不過我現在休長假,所
以我們就忘了這回事吧。
他睜大了眼,一臉不可置信;那人卻只是笑一笑,就撂開手。
那個人其實比他小幾個月。
「真巧,我名字裡也有個雲字。」那時,他已經可以起床。在那個人的小公寓裡,他
坐在餐桌前,看著那個人俐落地煮泡麵,頭也不回地。
「你說你叫大雲?那我就是小雲啦。」哈哈哈,叫我永雲吧,那個人笑得豪爽。他撇
撇嘴,只覺得自己還在危險中。
其實啊,應該逮捕你的。金永雲把麵煮好,端到他面前,看著他拿起筷子吃麵(就算
是要跑也要體力吧),金永雲試著笑了一下,但沒笑出來。
不過,我自己都還沒決定是不是要繼續當警察,所以就算了吧。
那個人說,他有一個同母異父的哥哥,也是警察。只是跟被視為明日之星的哥哥不同
,在現場努力的刑警身分更適合他。哥哥是支持他的,但政治上的種種卻逼得連他都得一
次次地妥協,到底我當警察是為什麼?最後一次,他站在受害者的病房前,長官剛走,只
丟下一段話。
對方的爸爸承諾負擔受害者所有的費用,從醫療開銷到所有你想得到願意列出來的損
失,只要不逮捕他女兒。你想想吧,人家是財團,有的是錢,躺在裡面的那個孩子需要的
到底是你認為的正義,還是這些補償?
金永雲沒有告訴大雲這件事後來怎麼樣了,他也覺得不需要問。
如果金永雲做了自己認為正確的事,大概就不會在這裡幫他煮泡麵了。
*
他花了一段時間養傷,也躲仇家,順便聽聽風向。才知道這次買賣會出狀況,是因為
敏叔的副手突然洗手不幹,留下一大片地盤讓人爭搶。閔庚勳,他記得這個名字,畢竟是
交過幾次手的。
「別在警察的公寓裡圖謀不軌啊。」
看著他出了神,金永雲多少有些無奈。他看著金永雲的無奈,其實有些恍惚。
金永雲對他很好。
待在這裡養傷,他睡的是金永雲的床(然後床的主人睡沙發);而且金永雲大概知道
他是誰,也刻意保護他的身分,對外都說是他的表弟。『失戀了,過來我這裡哭幾天』,
他聽見金永雲這麼說,帶著他一貫的爽朗笑聲。
這就是他一輩子都不會擁有的吧,他想。不論是開朗、豪爽卻又細膩的性格,或是可
以像這樣活在陽光下的勇氣。那都不是他可以擁有的。
他閉上眼,告訴自己不能再這樣下去。
*
他知道自己該離開了,畢竟不是只有這裡可以養傷;但這樣的平靜生活卻又讓他眷戀
,連離開都變得困難。
不離開能怎麼樣?他問自己,金永雲遲早要回去當警察,他也遲早得回到他的黑暗世
界。
但可以不要是現在嗎?他又忍不住想──只要一點點時間就好,讓他待在這裡。
只要一點點時間就好。
*
偶爾金永雲會硬把他帶出門。那個人不知道從哪裡弄來一頂黑假髮,剛好掩飾幾乎是
他標誌的白毛。再塞給他一頂帽子,就把他拖去買日用品、逛
超市。
金永雲覺得他應該是個生活白癡(誰會想到他這樣的人也會買日用品?)卻在他伸手
去拿泡菜的時候嚇了一跳。
「我做炒泡菜給你吃。」
他說。呃,那可真是多謝了,金永雲愣愣地,看他又挑了洋蔥與青蔥。回到公寓後,
他俐落地炒了菜,也煮了飯,做了烤五花肉與拌飯醬,想想又拌了一個小菜。金永雲站在
旁邊愣愣地看著,一時之間沒反應過來。
「你……」
「我這種人也是要吃飯的。」他淡淡地說,擺好碗筷,他拉開椅子坐下。
「吃飯吧,站在那裡幹嘛?」
「……不要說什麼這種人那種人的。」乖乖跟著坐下,金永雲看著他,嘆出一口氣。
「能照顧自己是一件好事。」
他停了一下,沒有接話。
*
他定下了一個離開的時間,只是沒有告訴任何人。
很久以後,他就發現這樣做是不對的……因為知道什麼時候得要離開,就會變得更珍
惜那段停留的時間。他變得更常回頭看,更常伸出手,想要抓住些什麼。
有時候他們兩個人都沒事,就看著電視新聞閒聊;聊著金永雲到底該不該回去當警察
,聊著他的手這麼小,怎麼能在那個世界裡佔上一席之地。
有想做的事就回去吧,他說,總比只能在一旁束手無策好吧?
這麼小的手,也能操作那些武器?金永雲說,我聽說你下手最狠,從不留情的。
下手不狠那些人怎麼會怕我?他斜瞪金永雲一眼,還是連你也瞧不起我?金永雲立刻
求和──但也咕噥起來。
有想做的事又怎麼樣呢?金永雲看著電視,一邊像是對自己說。
就是拚命了也做不了,才想著不幹警察了啊。
但是你都拚命了,就原諒自己吧。他聽見自己的聲音,帶點溫度的。
金永雲張了張嘴,卻又沒說什麼。只是站起身,直接進了廚房。
*
在那之後,他又與金永雲生活了一段時間。
就快要離開了,他總是這麼告訴自己,所以多說一些話也沒關係,所以安慰那個人也
沒關係。
所以看著他笑出來也沒關係,在他的視線下鬆懈了也沒關係。有時,他會假裝自己看
電視看到睡著了,就賴在沙發上不起來;讓那個人抓抓頭,回到久違的床上去睡。
他就快離開了,他想。所以,偶爾幫那個人想一點也沒什麼,幫他做一點事也應該是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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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寫到這一篇……之前累積的想法應該是在這一篇之後會用完(吧)。之後應該會
就這個題材休息一陣子(吧),再來想想可以寫什麼。
講起來真的有點瘋狂= =;;;;檔案夾裡用《後遺症》命名的檔案都多到有點不好意
思,現在又出現延伸故事的番外……(對自己感到無言)
雖然標題是那樣(比)不過預期是發糖結尾。
不知道會不會寫出來的設定1:當警察的哥哥就是特哥
不之到會不會寫出來的設定2:信是特哥請姜警官(噗)拜託老朋友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