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M: 伍佰 - 愛你一萬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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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分手七年之後,他們再度相遇,喝個爛醉,夏夜的風讓他們飛翔,忽高忽低,朦朧之間,
他們都笑了出來。
他已經半醉,意識開始遠離,卻聽見對方帶著酒意,鬆了一口氣似地說:「我決定愛你一
萬年。」
這句話嚇得他酒都醒了,全身發冷,連頭皮都是涼的,止不住地顫抖。他轉過頭,看見對
方半醉地看著遠方,他們站在河邊,冷風一直吹,吹開了他的外套。他抖得說不出話,遠
方忽然發出砰砰的聲音,他看向那處,五彩絢爛的煙火被輕易地收進眼底,映照在水面之
上,美不勝收。
國慶日的街道照理來說應該很是熱鬧,但他們在異國意外重逢,實在過於興奮的緣故,兩
人一路暢談,不知不覺走到了人煙稀少的街道。這裡只有聳立的公司大樓,冰冷得沒有人
願意在這個值得歡慶的日子靠近。靠在欄杆上,這裡甚至看不到什麼好景色,只能遙望布
魯克林,連煙火都小得吝嗇,但他卻不因此貪得無厭。
他們靜靜地看著煙火,彷彿置身事外,與遠方的狂歡相差甚遠。他不清處對方在想什麼,
但他卻因為對方的話而心不在焉,甚至稱得上惴惴不安。他心想,或許對方只是喝醉了,
他得停止亂糟糟的腦袋,像是個成熟的大人那樣裝做沒聽見。
「我、」他正想開口,對方卻忽然扭過頭,認真地看著他。
「我愛你。」
「……」這下真的不能當作聽錯了。
他看著對方的眼睛,瞳孔顫抖,不知道是不是被酒精澆灌的緣故。他們靠得太近,夾雜酒
味的鼻息吐在臉上,他緊張得連心跳都開始加速。
「一萬年是多久?」
他覺得這個問題很有酒鬼的風範。儘管從以前開始,對方就是個連在清醒時都問奇怪問題
的人。諸如為什麼鋼琴被發明、為什麼人能夠創作等等,現在的他竟然問了時間的概念。
他答不出來,只能愣愣地看著對方。他從來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不知道。」對方自問自答。
「……」
「但我有自信我可以愛你一萬年。」說完,對方牽起他的手。他們方才胡亂打鬧,手沾了
不少灰塵,對方卻想要親吻他的掌心、手指,他嚇得收回了手,對方撲空,呆滯著看著空
空如也的手心。
「……太短了,」對方沒頭沒腦,「人生。」
「……」
「太短了,」對方又說,「我和你。」
六年很短嗎?
但對方卻又說,「七年太長了。」
不是在一起的六年太短,而是分開的七年太長,而他們已經邁入了下一個人生階段,誰都
回不去那美好的六年時光。七年打碎了太多東西,種下了無法越過的藩籬。他們雖然看似
站在同個河岸一同挑望,但實際上卻已經在藩籬兩側遙望著彼此。
「所以,」對方說,「我決定愛你一萬年。」說完他似乎才意識到不妥,搔著腦袋,「完
了,我不該說的。」
他突然想生氣,問為什麼「完了」?愛他一萬年是一件絕望的事嗎?對方垂下眉毛,像是
可憐兮兮的大狗,微微彎下腰。
「對不起,」對方說,「不要露出這樣的表情。」
他僵硬著身體,很怕臉上流露出什麼感情。想哭?想笑?哪個都不對。哪種,都不適合現
在的他們。
「……」
對方哄著,軟下聲音說,「不要用這種眼神看我。」
「……」
對方替他拉起衣領。「好像你從來沒有變過一樣。」
他想,應該是眼神出賣了他。他很好地隱藏了臉上的情緒,無奈眼睛貴為靈魂之窗,輕易
地流洩他亟欲捨棄的情感。
從來沒有變過的眼神。好像一直都很喜歡對方的眼神。
他們慢慢地走回去,途中他一直想要打噴嚏,吹風吹太久了,連頭髮都打結,粗糙的髮尾
黏在頸子上,很不舒服,他動了動脖子。對方一直很沉默,看起來心不在焉,偶爾看向布
魯克林的方向,可惜已經被林立的建築物擋住視線。
喝醉的男女差點撞到他們,最後倒在腥臭垃圾推上。人行道邊上是成堆的垃圾,就連垃圾
桶都滿了出來,活像是喝得不能再喝的人,吐得到處都是。
這裡離韓國城很近,男男女女都在笑,說著他們聽不懂的語言。
他忽然問:「你會待多久?」
對方隔了很幾秒才說,「夏天結束的時候。」
太快了。他竟然這麼想。
「你呢?你會待多久?」
他哽住,遲遲沒說話。
對方輕笑,「不會是一萬年吧。」
「……」
「你永遠不會回來了嗎?」
他想,對方指的應該是回到台灣、回到自己的國家,回到熟悉的故鄉,而不是他們曾經共
同生活的公寓,但他仍舊窒息了兩秒。
他勾起嘴角,裝做雲淡風輕的樣子,「不知道,未來的事誰說得準,對吧?」
對方發出了意義不明的「嗯」,尾音拉得很長,手插在口袋,大步大步地向前,抬頭看著
天空,一片漆黑,除了月亮以外,一顆星星都看不見。他也邁開步伐,稍微吃力地才跟上
對方的腳步,兩個人一前一後,逐漸到了安靜的住宅區。
他們在滿是垃圾的階梯前停下來,階梯之上是厚重的大門,窗簾拉上,大門守護的是不高
不矮的公寓,但看起來有點破舊。
對方突然打了一個響指,他瞪了眼便聽見對方說:「我家到了!」
他說:「我以為你訂了飯店。」
對方歪著頭對他笑,「沒有。」說完也不解釋,只是盯著他笑。
他推了推眼鏡,鏡片上有著薄薄的灰塵,弄得他的手指也沾了點。他聽見自己噗通噗通跳
的心臟,但還是裝做若無其事的樣子道:「那祝你有個美好的假期。」對方是來這邊度假
的,他不斷提醒自己。
他在這邊已經有八年了,第一年他們還在甜蜜又痛苦拉扯的遠距離,只有在對方巡迴演唱
經過時,才有一點機會見面。
他的工作太忙,那年總想著調回台灣,後來發生了點事,他們再也沒有以後了。
對方對著他笑,笑容太過純粹,令他起了滿身的雞皮疙瘩。
「上來吧。」對方說。
不是用疑問句,不是邀請,也非命令,笑容太過耀眼、過於單純,讓他恍如身在幾年前,
他們還在一起的時候。那個時候還有連結,透明的,有形的、無形的。共用的帳戶、共同
的財產,無形的,諸如戀愛之類的,都還在。
反抗。他心想,他得反抗,否則的話,就會像第一眼那樣,深陷其中。
「你,」他壓低聲音,聽起來很冷淡,實則為了壓抑顫抖,「你不用工作嗎?」
對方是獨立樂團的吉他手,一開始只算得上特別、很小眾,最多便是獨樹一格,但隨著某
個契機,他們獨特的曲風被發現,人氣穩定上升,在他們的市場裡如魚得水。雖不到大紅
大紫的地步,但有了一批死忠樂迷。
而讓他們人氣上升的重要轉機點,便是旅居歐洲的鋼琴家,在某次的慈善晚宴上彈奏了樂
團改編後的曲子,竟意外地讓原曲受到了關注。
對方竟然說:「不用啊。」語氣坦然,甚至有點純真,一點也不像年過三十的男人。並不
是成熟與否的問題,但他總覺得,對方一輩子都會是這麼自信純真、像個孩子,與他的創
作一樣獨樹一格。
對方看著他,眼睛好像從他的瞳孔望盡他的深處。「我有好好請假了唷。」他一時沒意會
過來,對方繼續道,「我也不再是那個任性妄為的人了。」
不。他差點脫口而出。他喜歡對方這種為所欲為、卻不讓他反感的個性、本性,全部。
「……」
「我只是累了。」對方說。
他問為什麼?對方卻只是迴避問題。
「上來吧。」
「我……」
「上面看得到一點星星。」對方指了指屋頂。
他回:「我明天還要工作。」國慶日是禮拜四,他撒謊了,其實公司順勢放了禮拜五。
對方沉默了一下,露出了狡黠的眼神,「說謊。我已經知道你禮拜五也放假了。」他愣住
,不知道對方居然打聽他。誰知對方下一秒又說,「騙你的。但看你的眼神我就知道了。
」
「……」
對方抿起嘴巴,溫柔地說,「逗你的。不勉強你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不用。」
對方伸出的手僵在空中,一時之間竟也不知道要不要去拍他的肩膀。他冷靜地說,「就去
坐坐吧。打擾了。」
「……」放下手,對方眨著的雙眼裡似乎含著星星,頓了一下後,做了一個請的動作。
#
高中的他很喜歡彈鋼琴,彈得不算很好,但也不差,就是一個不上不下的水準。骨子裡是
海鷗社的他會去管弦樂社充當伴奏,也就是在此時,他認識那個近乎為所欲為地進入他的
生命、後來又因為自己而突兀淡出的男人。
男人那個時候還是一個奇怪的少年,小提琴不好好拉,總是會混到吉他社去,順帶認識了
之後的主唱。少年們總想著要組個樂團,想要唱只有他們能唱的歌。
大家都叫那個少年阿太。他只敢遠遠地看,從來沒敢接近阿太。阿太很受歡迎,身邊總是
圍著一群人。他會在指揮老師來之前彈吉他,每次都有心儀他的女孩子坐在旁邊,偶爾輕
輕地跟唱,頗有青春的味道。
他會遠遠地看,看阿太垂著頭,瀏海蓋住他的眉毛,眼睛很亮,盯著琴弦上的手指。阿太
總記不得歌詞,偶爾歪著腦袋,好像在討饒。他會在這個時候鼓起勇氣,去看那雙或許永
遠不會在自己身上停留的眼睛,偷偷地瞅阿太的眼角,然後臉頰開始發燙。誰知道這次下
一秒,阿太就抬起眼皮,他來不及挪開視線,兩個人的眼神就這麼撞在一起。
阿太對著他笑得燦爛。他的心跳得太快,眼睛好像即將被酌燒,痛得他想要挪開目光,但
阿太卻眨也不眨,直直地看著他,笑意越來越深。眼神相觸本就是令他不安的事,他想要
馬上逃跑,阿太卻坦然自若,直到大家都順著他的眼神看了過來,他才別過眼神,抓起琴
譜便倉皇地逃出音樂教室。
阿太是個很奇怪的人,好像沒有普通人的常識。莫名地眼神相交之後,他原本恐懼會被阿
太發現自己喜歡他,但阿太卻在隔天主動跑來。
他正咬著麵包,一邊攤開琴譜,想著這次的社課不知道會多久。
阿太興奮地對他說:「嘿,和我成為朋友吧!」
彷彿沒有詢問的意思,但說是命令也過於冒犯,他只能傻愣愣地看著阿太,一時之間說不
出話來。
「你叫什麼名字?」少年又熱烈地說,「我叫阿太!」
他回過神,結巴地說出了他的名字,阿太只是盯著他笑。他又窘迫地說了兩次,好像怕阿
太沒聽清楚。
阿太卻在他說了第三次的時候說,「我要叫你阿卡。」
他嚇了一跳,他的名字跟「卡」這個字一點關係也沒有。阿太卻說,『阿卡』,日文發音
是紅色的意思。說完還洋洋得意地看著他,好像在炫耀什麼冷知識。
他的名有一個「紅」字,不是「宏」或「鴻」等常見的字,而是直接的「紅」,紅色。這
是阿嬤取的,紅色吉利,是個好名字。父親很喜歡紅色,所以也同意了。
阿太常說,你問十個人喜歡什麼,十一個人會說藍色、灰色、黑色、白色,天藍色,卻不
會有人說「紅色』,即使有,也是長大之後才能說出口的「粉紅色」。
紅色是勇敢的顏色,搶眼、直率,不顧一切似地,從未想讓人們喜歡「它」。
自顧自美麗的「紅色」。
阿卡心想,這個顏色、又或者是這個名字,應該屬於阿太才對。
阿太才是那個自顧自美麗,活得自我卻燦爛的人。
#
「上來吧。」
「謝謝。」
阿太看了他一眼,阿卡覺得心虛,那個眼神好像在斥責他的疏離。對阿太來說,分手只是
分手、不是分開,更不是決裂,必須還是朋友。阿太喜歡人與人之間的連結,他從不會主
動切斷他建立起的關聯。但阿卡不行,如果不主動劃出距離,他會因此窒息。
房間很是凌亂,衣服、背包,零散的鞋。
「你……」
阿太順腳把門邊的鞋踢到一旁,空出了一個位置給他。
「鞋子就擺在這裡吧。」
「……」還要脫鞋?
阿卡嘆了一口氣,順手整理了鞋子,一如他們曾經那樣。
「鞋子不要亂擺。」
阿太搔了搔頭,像是做錯事的大狗。阿卡心中鈴聲響起,危險!危險!他放下鞋子,並沒
有歸回原處,只是手指僵硬地放開。
他看見充當鞋櫃的紙箱裡面,看到了一雙皮鞋,上面有著精緻的花紋,絕對不是阿太會喜
歡的。
阿卡的心裡忽然又冒出了一根刺,被鮮紅的血纏著,突兀地扎在心臟上,令他馬上別過了
臉。
阿太讓他進來,他遲疑了一下才脫下便鞋,腳掌只被薄薄一層的短襪包裹,裸露的腳踝碰
到不知道為什麼在廁所前的凳子,痛得眼淚直流。
「抱歉。」阿太大笑。
這是一個簡單的Studio,玄關一進來便是廚房,廚房裡也只有小小的流理台,做做簡單的
料理還行——反正阿太也不怎麼擅長做菜。客廳和臥室的界線非常模糊,正確來說,床的
對面便是沙發,那個常理來說的客廳擺設。桌子很亂,上面有著點點深綠的煙草殘渣,旁
邊是捲到一半的大麻。
阿太讓他做在床邊,自己則去拿倒下的板凳。
「……那是大麻?」
阿太看了一眼,「對啊。」
「……」
阿太小心翼翼地看了沈下臉色的阿卡,說,「阿傑帶來的,我只抽一點。」說完還癟了癟
嘴。阿卡已經能看見垂下的耳朵,還有可憐兮兮搖擺的尾巴。
阿太一直都是這樣和他撒嬌的。阿太今天甚至放下頭髮,沒有抹上髮膠,灰色的碎髮遮住
他飽滿的額頭,讓大狗般的雙目顯得更為清澈。看起來與其說是一個有著穩定名氣的樂團
吉他手,更像是初出社會的大男孩。
阿卡總是會心軟。
阿傑是他們的主唱,一如眾人對搖滾的印象,阿傑是叛逆的,這樣的叛逆是狂野的、符合
形象的尖銳:刺青、大麻,煙酒,女人。但阿太卻不一樣,他喜歡笑,嘴巴咧開,露出白
皙整齊的牙齒,身上沒有任何刺青,反而像是可愛的鄰家少年。
阿太的叛逆是相較於「普通」——他不「普通」,他離經叛道,卻不是世俗認定的叛逆,
而是用著耀眼如日的笑容,做著讓人跌破眼鏡的事。比如他拉了十幾年的小提琴,選擇拿
出來吃飯的卻是吉他。他不走已經被踏寬的康莊大道,明星大學甚至沒有念完,投入了據
說會餓死的音樂產業。
但阿卡很喜歡這樣的阿太。
一直到現在,他還是很喜歡。
阿太問他要不要酒,阿卡原本想拒絕,但卻中途改口。阿太笑了笑,只給他鋁罐的啤酒,
自己則倒了點威士忌。
他們斷斷續續地聊著過去和現在,話題從來不會提及未來,這不是兩個人該討論的,也是
阿卡極力避免碰觸的。
阿太拿起煙卷,那是一個很薄、近乎透明的「紙」。阿太對著他眨眨眼,伸出一截舌頭,
在半含著煙草的淡色紙上舔了一口,濕潤的口水成為最佳的黏著劑,然後半咬著下唇,慢
條斯理地捲了起來。
阿卡抿起唇,卻看見阿太對著他笑,晃了晃手中的捲起的大麻。
「一起去看星星吧。」
阿卡又起了雞皮疙瘩,竟忍不住脫口而出:「為什麼?」
阿太歪著頭說,「屋頂可以看見比較清楚的星星喔。」
他的腦袋無法思考,想著紙箱裡面的皮鞋,想到從不在乎社會禮節的阿太。
「……我不要去。」
「為什麼?你喜歡星星啊。」
阿太沒有伸手去拉他。阿卡發現,看似沒有常識的、不像個普通人的阿太改變了一點,興
許是年歲,所謂的「成熟」。但他發現自己一點也不喜歡阿太這種改變。
阿太還是知道,「分手」是某種意義的界線,不能親密地拉手、擁抱,親吻。
「我還是、不去了。」
「為什麼?」
阿卡垂著腦袋,看著腳尖。「累了。」
阿太似乎陷入沉思,修長的手指抵在下巴,修整乾淨的指甲輕輕地摩挲在冒出鬍扎的嘴角
。
「你是不是、」阿太遲疑地問,「不能睡在我這了?」
他學會了摸索何謂「普通」:分手的人不該睡在彼此的床上,因為這會是曖昧的,因為普
通人不喜歡這樣。
「對。」
「如果我希望呢?」
阿卡抬起頭,聲音嘶啞,「為什麼?」
阿太沒有笑了,褐色的眼睛看著他,那雙眼睛一直以來都是清澈的。他看過一本小說,裡
面說惡魔恐懼嬰兒的眼睛,因為剛出生的人類太過純淨,那是是最接近「純潔」的存在,
也是上帝最寵愛的使者。但在長大後,再正直善良的人類,都會擁有一雙混濁的眼珠,差
別只是程度上而已,屆時惡魔便能輕易地掠奪。
但他想,阿太的眼睛可能一直到死,都會是這麼清澈、沒有一絲污濁吧。即使他手裡拿著
還未正式合法的「毒品」,阿太看起來還是這麼純粹。
「因為我愛你。」阿太說,「我已經決定了,我要愛你一萬年。」
阿卡退了兩步,碰到放在地上的吉他。阿太換了很多把吉他,現在這把的價格早就不是當
年玩音樂的窮學生買得起的了。
他看見了吉他殼上還貼著星星形狀的貼紙,上面有著現在看起來很蠢的笑臉。貼紙已經很
舊了,皺起的邊緣還微微翹起,看得出來被主人重新黏貼了好幾次。
他知道永遠珍惜羈絆的阿太,會捨不得他當初隨手貼上的貼紙並不是多稀奇的事,但還是
忍不住稍微分了神。
阿太聽到聲響走了過來,「把吉他也帶上去吧。」
「我不——」
阿太忽然抓住他的腰,阿卡嚇得發不出聲音——天旋地轉之後,他趴在阿太的肩膀上,愣
愣地看著逐漸遠去的床鋪——他竟然被阿太扛在肩膀上,鼻樑上的眼鏡掉在地上。
太匪夷所思了。他忍不住想。
正常人會直接把另一個人扛起來嗎?不不,就算是韓劇也不會這麼做吧?認真?
腦袋好不容易重新開完機,阿太已經扛著他走出門外,稍微費力地拉下了公寓天花板的梯
子。
「嘿咻。」
他以為自己要被放下來了,誰知道阿太是讓他下來了,但卻依然抱著他,拖著他的屁股,
臉太近了。阿卡下意識地往後退,差點讓自己摔下去,只能手忙腳亂地抓住阿太的肩膀,
手一施力,鼻尖又幾乎貼在一起。
「……放我下來!」
阿太露出燦爛可愛的笑容,「不行。」
阿卡因為這個對他而言過度具有吸引力的笑容,而短暫地失去了反抗能力,腦袋裡只有一
片空白。
幾秒鐘之後,他已經被阿太拖高。
「快!」阿太示意他爬上通往屋頂的樓梯,語氣不容反抗。
這是一個漆上廉價天藍色的階梯,平常是摺疊在上,阿太把它拉了下來。他催促著阿卡,
後者只能硬著頭皮伸手,手腳並用,慢慢地往上爬。
屋頂上很黑,上面沒有一點燈源,只能靠著屋頂下的光源,就好像在深不見底的海中被生
海之光包圍一樣,感覺很奇妙,虛無飄渺,非常不真實。
零星的車聲滑過耳畔,阿卡慢慢地適應了黑暗,摸著突出的水泥蓋,小心翼翼地避開水塔
,腳底踩過逃竄的蟑螂,隱約還能聽見老鼠的吱吱聲。
這可不是一個浪漫的地方,甚至稱不上是一個乾淨的地方。
阿太過了好一陣子才上來,身後揹著吉他。他得意洋洋地說,「這裡很適合彈吉他吧?」
阿卡坐在突起的水泥蓋上,看著朝自己走來的阿太,濃眉大眼在黑暗中還是能看見笑意。
分神了一下,他漫不經心地道:「大概只有學長才會覺得這種地方適合吧。」
阿太頓了一下,坐在他對面的突起。「『學長』。」他重複著。
阿卡被哽了一下,別過頭。
「我喜歡。」
「……」
阿太拿出木吉他,修長的手指隨意撥動,琴聲流暢,隨著夏日的風滑過阿卡的肌膚,滿身
顫慄。
這次阿太沒有問他想聽什麼,只是逕自地彈奏。這是個有點熟悉的旋律,但音符柔和的與
印象中不同。他只有聽過一次,是在某個演出的最後。
阿太總是記不起歌詞,只能隨著不同原唱的輕柔模糊地哼唱。垂著腦袋,阿太灰色的碎髮
遮住眼睛,阿卡只能去看他曾經親密咬上的鼻尖、還有阿太勾起弧度的嘴角。
我愛你 我心已屬於你 今生今世不移
在我心中 再沒有誰 代替你的地位
阿太抬起頭,對著他笑,溫柔地包裹他,好像七年來從未變過。慢半拍地唱著,這段歌詞
阿太記得還是不太熟:「我愛你……我對你付出真意……不會漂浮不定……」
旋律慢了下來,木吉他讓高亢的原曲轉為柔和。不是熱烈的示愛,反倒像是多年重逢後的
呢喃。
「你要為我……再想一想……」阿太的聲音低了下去,眉宇之間柔情似水,「我決定愛你
一萬年……」
六年太短。七年太長。
所以,我決定愛你一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