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BADBUG (推文是分享的動力)
2014-07-12 23:56:20※ 引述《HorseWing (便便藏)》之銘言:
: 老婆預產期10月初 因為身體不堪負荷工作所以辭職在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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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公司說可以讓她繼續保勞健保 但相對的我們要自己付全額 且薪水照報(虛報)
: 好處是原公司會幫忙請領生育給付和育嬰津貼 (原公司還是希望她能回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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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樣明年所得稅時還是有收入 雖然是最低級距啦 可是感覺還是怪怪的...
: 現在老婆為了分擔家計先找了兼職的工作 以時薪算的打工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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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婆現在已經離職了???還是勞保還沒斷?
聽起來原公司願意在不虧錢的前提下"幫忙"
那麼最有利的作法是讓你老婆"非自願離職" 當然原因不寫懷孕
"非自願離職"可以領六個月六成薪的失業補助
BUT每個月要去就業輔導站弄些文件嘗試找工作(請爬文)
而且兩個月的生育津貼也拿得到(在職懷孕)
生產完兩個月內快點去申請"父母一方未就業育兒補助"
每個月2500,台北市的可以領到5歲,其他縣市領內政部的到2歲
要注意的是~年度非薪資所得(也就是你老婆的"打工")
超過基本薪資者不符資格
當然有勞保視為在工作同樣不符合資格(無論公司或工會)
: 新老闆請她去附近的工會看能不能加入轉過去 但工會回覆說她現在快到預產期 怕不會過
: 所以想請問各位有經驗的爸媽 如果我老婆轉到我公司那邊跟我一起納保
^^^^勞保還健保?
: 生育給付應該是照算原公司的2個月 但這樣還能有育嬰津貼嗎?
: (打工算失業? 需要原公司幫忙申請?)
: 附上勞保局網頁 http://www.bli.gov.tw/sub.aspx?a=Cr6DBvkRTRg%3d
: 感謝各位的幫忙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