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產假很落伍」。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今天表示,世界各國產假至少12周,台灣卻只有
8周,現行的8周產假,已長達86年沒檢討,她已提案修正勞基法第50條及工廠法第37條,
將我國產假由現行的法定8週提高到12週,盼我國產假制度能跟上世界標準。
盧秀燕指出,勞動基準法民國73年制定時,延續民國18年制訂的工廠法,產假部分也沿用
工廠法制定「8周」規範,換言之,產假規範竟長達86年沒有檢討。她並舉例,51%的國家
已提供婦女至少14週的產假保障;20%國家跟進國際勞工組織建議的18週,甚至有超過18
週者,目前只有14%的國家低於12週。
盧秀燕說,86年來,我國產假制度從沒檢討,但女性教育與就業狀況已大幅改善,現在我
國已成全世界生育率最低國家,平均一生僅生育1.065個子女,因此產假長短對職業婦女
相當重要,甚至影響生育意願。政府近年積極鼓勵婦女生育,產假規定卻如此落後,實在
矛盾。
她進一步指出,國際勞工組織已將勞工產假最低標準調整為14週,甚至建議會員國可增加
到18週,不過修法茲事體大,若一下修法提高到14周,擔心有企業主憂慮大幅增加勞動成
本,「與其面臨強烈反對,最後一事無成,不如先求有再求好」。
出處: http://udn.com/news/story/7314/1326730-「台灣產假很落伍」-盧秀燕:應從8
周提高至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