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1.29是我們的寶貝女兒出生與離開的日子。
11.28早上,先生和女兒玩,先生拍幾下肚子,她就回幾下,
之後我們帶了女兒去竹南海邊看海,那天天氣晴朗,
我告訴她記得健康平安地回來媽媽身邊,
之後就出發到了台北馬偕醫院,因是轉診,沒有注意到受理時間到中午12點,
人員請我們至急診掛號後,就請傳送員帶我們到產房。
到了產房,護理師請我將產婦用護理墊放在免洗褲上後,將4顆藥塞進產道,
之後請我到待產室躺著,藥會有副作用:忽冷忽熱、想吐等,
這因體質不同會有不同反應,我等待了十幾個小時,睡睡醒醒,子宮出現悶痛,
護理師會來內診,此時僅有開半指,於是給了我2顆藥放在舌下,含著水慢慢融化。
之後藥的副作用會更劇烈,子宮更痛了,也開始有想上廁所的感覺,
慢慢地,感覺到產道被撐開,我知道孩子要離開了,而孩子不到幾分鐘生出來了。
我們沒有看孩子,怕會更捨不得,孩子出來時是有心跳的,只能等待她自然離開,
我被送到醫生那處理惡露,護理師人非常好,一直安慰我很勇敢。
等處理好後就送到病房休養,幾天都是陸續地哭,
而醫生來看時說沒有什麼傷口和失血不多,我很難受哭了,寶寶連離開都這麼貼心。
因為孩子的情況(超過20周且出生有呼吸),需開出生+死亡證明,
先生也為孩子取了一個很美的名字,
在醫院開出生證明後,再到我的戶籍地入女兒戶籍(這僅可到父或母戶籍地的戶政辦),
入完後再回到醫院開死亡證明,死亡證明需要醫生開,開完後再到馬偕櫃台蓋印。
等到死亡證明後,再到就近的大同區戶政事務所除籍(任一地戶政皆可處理)。
同時,我們請馬偕的安息室處理寶寶的後事,
產房會和安息室通知寶寶沒有呼吸了,安息室的人員會去接寶寶,
女生是粉紅色的棺木,我們帶了娃娃、紗布衣和布鞋給她一起帶走,
今天是為女兒念經的日子,本來有帶照片,
但師父告訴我們這樣孩子牽掛會太重,會無法離開,所以將照片收回,
唸完經,離開時只能告訴她再見。
而我們還是哭了,我好難過讓先生和女兒經歷這樣的苦。
明天是火化的日子,因為父母不能送孩子走,
只能等火化後,安息室再將火化書寄給我們。
產後,先生細心地照顧我,也訂了小產調理餐,希望讓我的身體調理好。
謝謝版上的資訊讓我知道過程和該準備的東西。
女兒至今不入夢,我很自責是否是我的決定傷害了她,
朋友告訴我小朋友準備好要走了,她也感覺得到媽媽的心的,
但母愛念力太強了,要我捨得,孩子才能放心的走。
我只能學習讓孩子放心離開,但期望寶貝女兒能再回到我們的身邊。
補充:
1.我的情況是能申請生育津貼,有疑問可問戶政事務所
2.因為滿20周以上分娩,會有42天產假(不含假日),薪水仍有,但仍請詢問自己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