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津貼請教-育嬰&育兒

作者: missfay (miss fay)   2016-03-02 13:46:03
※ 引述《q323113》之銘言:
: 大寶屆時會是1y8m
: 想請問若以二寶名義申請育嬰留停(津貼-6成薪)
: 可以再以大寶的名義申請未就業的育兒津貼嗎?(2500元)
: 無居住雙北地區!
: 謝謝
分享一下我這邊的資訊
我是用大寶(2y2m)申請育嬰留停半年,二寶目前3m
上個月打去問高雄市社會局詢問我這樣的狀況是否可以用二寶申請每月的育兒津貼2500
接電話的小姐說不行,因為我已經有領六成薪~
今天看到這篇波文驚覺不對,馬上打去問高雄市鹽埕區公所
承辦人員一開始就直接跟我說她不確定,幫我問問社會局
結果一問變成是可以的!可以的!可以的!
我接著就直接打去問社會局,接電話的先生也說可以分開申請!
那上次跟我說的那位小姐是......
然後申請育兒津貼如果是在寶寶出生後的60天內都可以回溯到出生的月份來請領
超過就只能回溯到上一個月了!譬如說3月申請,回溯到2月這樣
所以很謝謝媽寶版的這篇波文以及底下的回應,不然我的2500*6就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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