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tiebu (布羽)
2016-03-02 15:26:08好感謝前兩篇文章,我也因此才知道這個訊息,雖然已錯過幾個月,不過還能領也算是多
得的
覺得能最有效率申請的好像是雙寶媽厚~像我就打算剩下的日子都兩個一起申請囉
兩種津貼的限制分別是兩歲與三歲,如果身邊有雙寶的朋友,或者是兩個小小孩,要告訴
他們這個訊息呢
我來分享一下需要攜帶的物品,在臺南社會局問到的,06-2991111 育兒津貼分機5904
有兩寶的情形之下可同時領1寶的6成薪跟2寶的育兒津貼2500
寶寶出生60天內,考量家長比較忙,辦理之後可從出生時開始領,但如果已超過出生日60
天,則依申請的當月開始發放
(但不清楚如果是月底申請,審核期間造成跨月的話是否有影響,這是我突然想到的問題
)
攜帶物品:
父母雙方身分證+印章
小孩的戶口名簿
父母或小孩其中一方的存摺影本
留職停薪的證明
(請公司開,小姐說健保局寄來的繳費單如果日期符合也可以)
再到“寶寶戶籍地“的區公所辦理
如果是以兩個寶寶分別請半年的育嬰假但是“接著申請“的要特別注意
例如以大寶請育嬰假到5/3,再以二寶從5/4開始請,則5月份是領不到2500的,不論大寶
或二寶,這地方我問了兩次
小姐是說建議把大寶的育兒津貼寫到4/30就好,5/1開始請二寶的
※ 引述《missfay (miss fay)》之銘言:
: ※ 引述《q323113》之銘言:
: : 大寶屆時會是1y8m
: : 想請問若以二寶名義申請育嬰留停(津貼-6成薪)
: : 可以再以大寶的名義申請未就業的育兒津貼嗎?(2500元)
: : 無居住雙北地區!
: : 謝謝
: 分享一下我這邊的資訊
: 我是用大寶(2y2m)申請育嬰留停半年,二寶目前3m
: 上個月打去問高雄市社會局詢問我這樣的狀況是否可以用二寶申請每月的育兒津貼2500
: 接電話的小姐說不行,因為我已經有領六成薪~
: 今天看到這篇波文驚覺不對,馬上打去問高雄市鹽埕區公所
: 承辦人員一開始就直接跟我說她不確定,幫我問問社會局
: 結果一問變成是可以的!可以的!可以的!
: 我接著就直接打去問社會局,接電話的先生也說可以分開申請!
: 那上次跟我說的那位小姐是......
: 然後申請育兒津貼如果是在寶寶出生後的60天內都可以回溯到出生的月份來請領
: 超過就只能回溯到上一個月了!譬如說3月申請,回溯到2月這樣
: 所以很謝謝媽寶版的這篇波文以及底下的回應,不然我的2500*6就飛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