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月子] 有關寶心月子媽媽合約詢問

作者: duduchiau (夜貓子)   2016-04-27 10:25:45
※ 引述《recalll (等)》之銘言:
: 因為有板友來信詢問
: 所以統一回覆好了
: 長期受到版上媽媽照顧…..
: 一直沒辦法回饋給大家,所以就趁還有體力時來寫一篇月子媽媽的感想回饋。
: 一方面也是信箱收到太多媽媽的詢問,所以乾脆來發一篇文直接回覆。
: 我住的地方是新北市泰山區,一直以來都覺得交通還算方便,但是沒想到找
: 月子媽媽確是吃足了苦頭,我大概懷孕4個月就馬上預約彭婉如基金會月子
: 媽媽,想當然爾,沒有下文,之後也看了網友一些推薦,找了約3-4家的月
: 子媽媽,但無奈我的預產期在過年前後,所以都無疾而終。
: 建議如果家裡住新北市新莊、泰山、五股區的媽媽,就直接找”寶心”或是
: ”樂媽企業社”,機會會大一些,基本上也很難比較月子媽媽的素質,因為
: 其他家連月子媽媽都排不出來給你,所以也只能有就接受。
: 個人找的是寶心,負責人給人的態度很不錯,但是她實在太忙,所以跟她
: 接觸完第一次,大概再也很難找到她,月子媽媽部分,素質有一定,態度
: 個性都不錯,月子餐的部分,可能是因為我媽媽本來就很會煮菜,所以我
: 個人是覺得還好,基本上如果不是高標準,相信應該可以符合一般媽媽的需求。
: 寶心最讓我詬病的地方,是合約,合約完全不利於媽媽這一邊,可以理解
: 負責人為了保護月子媽媽的心態,也可能是遇見爽約奧客多了,但是合約
: 寫到”不論何種狀況”都不會退訂金(基本上都希望媽媽能買單10天),這
: 是很難讓人接受,也就是如果生產完您的小孩有狀況住在醫院,沒有跟你
: 一起回家,也是不能退訂金,提前或延後生,也是不能退訂金,就是要等
: 他們安排其他月子媽媽來墊檔(所以可能你面試了半天,到時服務你的也
: 是其它月子媽媽),也就是不管任何”不可歸責於媽媽”的情況,都不會
: 退訂金,這點我跟負責人抱怨過,不過,應該是沒解,就看各位媽媽願不
: 願意接受。
稍微排版一下,並刪掉跟寶心無關的事項。
: ※ 引述《recalll (等)》之銘言:
: : 大家好
: : 想請問大家有無跟寶心請月子媽媽的經驗
: : 目前寶心的負責人跟月子媽媽面談過後還算滿意
: : 但是他們的合約讓我有些遲疑
: : 似乎遇到媽媽提前兩個禮拜生產或延後5天生產
: : 假如該公司找不到人接替
: : 可以中止合約 但是訂金似乎也拿不回來
: : 再來如果月子媽媽不滿意也可以換
: : 但是如果該公司找不到人換也可以中止合約
: : 但是似乎一樣訂金拿不回來
: : 以上規定似乎比台北市定型化契約還要嚴格
: : 請問這樣合理嗎
: : 不知道有沒有媽媽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
: : 感謝大家
謝謝這位媽媽的分享,我今年3月下旬剛與寶心簽約24小時月子保母,
來分享一下寶心最新的合約狀況。
寶心與定金有關的合約條款如下(部分數字涉及隱私,以X代替):
(二)服務費用給付標準
2.標準服務期間為26天,若工作期不滿26天即要求終止服務,不論理由為何,
費用將以單天價格XXXX元乘以工作天數來計算。
3.若工作期不滿10天即要求終止服務,不論理由為何,訂金不折抵任何服務費用。
4.雇主因任何理由延後進場時間,以致與之後雇主的服務時間重疊,又無人可替換
的情況下,導致工作期不滿10天,定金不折抵任何服務費用。
(三)注意事項
3.因預產期為預估生產日非必定服務日,故若有提前或延後生產,而預定之保母
仍無法入場服務或需提前離開,本公司將會盡力先派員協助,待預定保母可以
開始服務後便會做交替。但若無人力時,煩請顧客先行作安排,若雇主選擇
直接結束服務,一天退費XXXX元。
9.定金退費原則:
(1) 於預訂服務開始日期前二個月(105.XX.XX)以前告知,則退一半定金。
(2) 於預訂服務開始日期前二個月(105.XX.XX)之後告知,則定金將全額不退。
(3) 若產後結果為胎兒或母親情況不佳而不需要服務之狀況,定金全額退還。
(4) 退費無論採用郵局、銀行或面付都會要扣17元的手續費用。
10. 服務的滿意度偏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當雇主與保母相處無法適應時,本公司
深感抱歉,將會依照雇主意願更換人選或是終止合約,但基於對勞力工作者的
尊重,並無賠償條款,也並不會折抵服務費用。請仍舊依照(二)費用給付標準
給付費用。
也就是說,服務未滿10天,原則上不退任何定金(我的定金將近整月服務費的10%)。
例外情形:
a. 預定服務日的兩個月前解約,退一半定金。
b. 產婦提前10天以上或延後5天以上生產,導致預定的保母無法配合,寶心也沒有
合適保母接手時,媽媽可以選擇終止契約,將依照原收費標準退還。
c. 胎兒或媽媽狀況不佳,導致不需要坐月子時,退全部定金。
( c這個部分我有當面向負責人詢問,這是指不需要坐月子,例如流產、死胎、
媽媽住院等,但如果是新生兒住院,媽媽沒有住院,此時仍然有產婦可以
服務,若解約不會退定金,至於是否仍是依照原訂收費標準,有待雙方協商。)
我確認過臺北市到府坐月子服務機構定型化契約範本,
(http://health.gov.taipei/Default.aspx?tabid=177 可以在這裡下載)
在退還定金這一塊,寶心的合約比臺北市的制式契約還要嚴格,
但臺北市的制式契約中,如果是產婦因素而終止契約,還要賠償違約金/乙方損害
但在寶心的契約中是沒有違約金或賠償條款的,
這樣的比較供各位板友參考。
我在簽約前就有比較過,也有注意到寶心的退還定金的規定很嚴格,
但我比較在意服務品質的穩定以及理念是否契合(嬰兒睡姿、產婦洗頭洗澡等),
畢竟是24小時要在家裡服務的,只要品質有在水準之上,
不要迎來一尊愛碎念的大佛就好。
目前寶心的到府保母似乎無負評,負責人也能掌握各保母的狀況(個人感覺),
讓我有比較安心一點點,至於實際服務的狀況,要等坐完月子才會知道,
希望我也能是發表好評的其中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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