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媽寶板看到有媽咪不知道可以申請這項補助
其實我也是
因為看到所得稅率要在百分之二十以下
搞不太清楚是多少 覺得我自己應該不行就忽略這項訊息了
其實花點小力氣問一下谷哥大師就知道大概是夫妻年收入115萬以下
所以看到文章後也馬上去申請
不過那是三個月前的事了
最近審核結果終於出來了
答案是"不符合"
晴天霹靂~以前一定會過 已經給自己增加預算並花了很多去買小人的玩具
於是打電話去問承辦人怎麼回事
承辦人說我"前年"的所得超過24萬 不符合申請條件
(但申請時根本沒看到有寫這項規定)
(而且我是104年9月生產 6月辭職 看103年所得跟未就業有甚麼關係)
然後承辦人請我附上離職證明申請復審
但我申請時他只請我附國民年金繳費證明
我說繳國民年金不就是證明沒工作了嗎
他回說"不一定" 要離職證明來證明 (當我是要詐欺嗎?)
(= = 一沒繳勞保 國民年金繳費單馬上就來了 )
覺得有點扯 我的戶籍是在平鎮區
想問問別的縣市的板媽們的申請都順利嗎? 還是像我一樣一坡三折
全職媽很忙了 還要這樣整我 (抱怨)